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及教育部、省招办等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工作,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公平、科学,特制定本工作方法。
一、考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初试和复试均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在同一时间进行,考试时间为5月14--15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安排以各学院(中心)通知为准,请密切关注相关官方网站(点击查看)。
二、考试要求
1.关于网络远程考试系统。我校首选“学信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
2. 各学院(中心)在考试前将逐一与考生连线测试设备。考生要按照《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试考生须知》(请点击查看)要求准备好正式考试时使用的设备和考试环境。
3.考生要做到:(1)提前准备和调试好硬件设备:电脑、高清摄像头、话筒、音箱等。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2)提前熟悉考试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考试时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3)场地要求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独立房间。不得选择网吧、咖啡室、商场、辅导机构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考试严肃性的场所。考试过程中,考试房间内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其他人员;(4)考生要提前做好考试时所需设备的调试及其他考试准备工作,如有个别考生不具备线上考试条件,须于考试前3天向报考专业所属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线上考试的,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4.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考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考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本人考试结束后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全部结束前对外透露传播考题信息,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考试前,将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对比)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替考”。对违规违纪考生将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关于初试和复试的组织
1.外语面试:外文口译中文(50分)、中文口译外文(50分),合计分值100分。总时间为10-30分钟。
2.两门专业课面试:内容一般按照我校《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考试科目进行考核,具体以各学院的(中心)要求为准。每门课分值100分,面试时长10-30分钟。
3.思想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文科考《哲学》,理科考《自然辩证法》,分值100分。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长10-30分。该门课60分为合格线,不计入总分,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考试时间另行安排并由各学院(中心)通知考生。
4.专业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再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加试科目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时长10-3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加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由各学院(中心)另行安排并通知考生。
5. 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1)学术水平考查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复试分值100分,包含综合考核80分,外语口语听力20分(考生自我介绍和与考官交流),复试成绩小于60分的不能录取,复试时长10-30分钟。
6.依照相关文件,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考试。
四、录取工作
(一)招生计划、录取成绩计算方法和基本要求
1.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我校与沈阳体育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的招生计划为5人,与大连海洋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的招生计划为4人。届时,还将视调剂和考试工作进展适时对部分专业计划进行调整。
2.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 。
3. 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待考试结束后择时公布。分数线包括初试总成绩、外语和业务课的最低控制成绩。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初试总成绩、外语和业务课成绩只要有一项低于最低控制线;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5) 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低于60分。
4.录取前要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关于录取排名和录取规则
1.相同学院(中心)、专业、导师的考生一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 在招生计划内,如排名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则按初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复试成绩顺次排序,即总分相同时,先看初试总成绩、再看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再看复试成绩等。
3.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包括体育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的联合培养项目)可根据本人专业方向及培养要求,从相同一级学科的报考其他导师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调剂实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双向选择确定后,由考生填写《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调剂录取申请审批表》(点击下载),提出书面申请,经工作小组初审同意后向研究生院报批。调剂录取不受成绩排名限制。
4. 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10个工作日。最终结果以省招考办批复为准。
5.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考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6.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被录取的学术型博士生将全部收取学费,学费为每年1万元。非定向生学制3年,定向生学制4年。
五、关于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入学后统一组织。
六、新生入学后复查办法
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内容,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关于招生纪律监督管理
为保证考试录取工作全过程及考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学校将组织巡视小组对考试进行监督,并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管理。
研究生院监督电话:0411-82153456
校纪委监督电话:0411-82158313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