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辽人社〔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整体工作部署,我校开展了教育管理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经个人申报、基层单位推荐、学科组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学科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6日),公示名单如下(按姓名拼音排序)。
副研究员: | ||
高海悦 | 李朝明 | 刘丽颖 |
孙咏梅 | 王 非 | |
助理研究员: | ||
胡锦霞 | 李国祖 | 李梓林 |
刘彦婷 | 马 颖 | 孙凯丽 |
佟金泽 | 武玉鹏 | 肖海龙 |
闫雍旭 | 赵 薇 |
如对以上公示的人选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邮件等形式实名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联系电话: 82156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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