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基本信息
邰峰 副教授
导师级别:硕士研究生导师
学科: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
职务:社体系主任
社会兼职:大连市网球协会裁委会副主任;国家级网球裁判员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电子邮件:taifenglsd@163.com
办公电话:
办公地点:
个人简介
邰峰,男,汉族,1984年11月出生,籍贯:吉林长春,博士研究生,副教授,2014年校三级特聘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体育大学博士后。自2007年至今辽宁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工作,担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负责人。曾获辽宁百千万人才“万人层次”,是国家一级网球运动员,国家级网球裁判员,研究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竞技基本理论与实践。从事教学课程:网球专项理论与实践、乒乓球专项理论与实践、竞技体育学等。
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参与3项,主持博士后基金课题2项、国家体育总局课题1项,参与省部级课题7项,在国家体育类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省级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参编教材2部,获得国家发明专利5项,指导学生获得全国大学生网球比赛冠军、辽宁省高校网球比赛、乒乓球比赛冠、亚军等多项荣誉称号。还代表学校参加了如:奥运会、全运会、中国网球公开赛等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的裁判执法工作。
个人学习经历
2000年9月-2003年6月 长春市实验中学 高中;
2003年9月-2007年7月 首都体育学院 大学本科;
2007年9月-2010年7月 辽宁师范大学 硕士研究生;
2010年9月-2014年7月 辽宁师范大学 博士研究生;
2015年1月-2018年1月 北京体育大学 博士后
个人工作经历
2007年9月至今--辽宁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网球专业课教师;
2011年-2017年--中国网球公开赛裁判工作;
2013年、201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运会 网球裁判工作;
2014年 第二届世界青年奥运会(南京)网球比赛裁判工作;
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届青年运动会网球裁判工作
研究工作概况
长期从事网球教学与训练、网球文化、竞技运动员培养制度、新型产业发展等方面研究,取得一定成果,获得好评。
2009年曾受国家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委托,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研究《国家网球文化崛起的研究》,现已结题;同年,协助国家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在“十一届全运动会”期间做国家队、各省市主要运动员竞赛数据分析,并撰写竞技能力评价报告,后又撰写文章《中国网球发展的“基础实力”研究》在北京体育大学学报上发表。2010年,对我国优秀的网球运动员选赛、参赛,以及训练计划的制定,赛间训练等理论进行深入研究,完成了硕士学位《对我国高水平网球运动员年周期训练理论实施的研究》,研究成果在《吉林体育学院学报》等期刊上发表。
2011年,在研究网球运动员培养等问题时,感悟到竞技体育的本质内涵,并借助哲学理论对其进行分析,撰写论文《哲学视野下竞技体育本质解读》,在北京体育大学学报上发表。
2012年,经过对网球文化和网球运动员培养方面的不断研究,取得一定成果,主持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对我国网球文化传承新途径的研究》,在沈阳体育学院学报发表文章《我国网球运动员创新型培养模式的发展研究》,在吉林体育学院学报发表关于“网球思想层文化”等多篇论文;之后,又借助皮纹学理论对网球运动员的皮纹特征和选材方法进行研究,并将皮纹学理论应用到网球训练中去,在中国体育科技发表学术论文《对我国网球运动员皮纹特征的研究》,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对网球运动员皮纹特征与训练指导方面研究的学者之一;
2013年-2017年,主要对竞技运动员培养制度、模式等方面进行较多研究。透过“单飞”、“双规制”等制度体制的出台,对转型时期下我国竞技运动员的培养制度建设进行研究,在北京体育大学学报、首都体育学院学报、体育学刊、广州体育学院学报、南京体育学院学报上发表多篇文章,《借助产权理论对我国运动员人力资本制度的研究》、《转型时期我国竞技运动人力资本产权界定与权能分割的研究》、《职业运动员人力资本价值的衡量》、《我国竞技运动培养的制度诉求》《我国竞技运动员培养的制度变迁》等等;2015年获批博士后一等资助基金项目《基于制度学理论对我国竞技运动员产权交易制度的研究》;2016年获批博士后特别资助项目《对我国国际角色定位及话语权地位提升的路径研究》。
2017年12月出版专著《对我国竞技运动培养制度研究--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