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职称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9〕48号)、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9年图书资料系列职称评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岗位数额
1. 符合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在职教工(含人事代理人员)。
2. 岗位数额
副高级岗位1个,中、初级不限。
二、评审相关要求
参见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通知(
三、申报程序
1. 个人申请。符合评审条件、拟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认真阅读省厅通知文件相关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准备参评支撑材料。
2. 基层单位评审推荐。基层单位对申请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推荐并公示。考核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参加评审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岗位职责、学术成果等。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人事处。
3. 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4. 公示。
5. 报送省厅参与评审。人事处将推荐人选材料统一报送至省厅参与最终评审。
四、报送材料
1. 单位承诺(一式一份)
2. 个人承诺(一式一份)
3. 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汇总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5. 报卷材料:参见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通知
五、其他
1. 请基层单位严格按照省人社厅、文化和旅游厅及学校的工作要求组织本单位的评审工作,并签署单位承诺书。
2.学校在职称评审中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纪委监督。各单位或个人对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及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82158239或邮件rsc@lnnu.edu.cn实名反映情况。人事处将对反映情况进行认真核实,经查确实存在违反评职要求情况的,学校取消当事人评审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3. 请各单位按照报送时间统一报送本单位参评人员评审材料,人事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报送时间:2019年7月26日
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04房间)
联 系 人:栾兰 朱言军
联系电话:82396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