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部署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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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有申报意向的人员认真阅读政策文件,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审批表》。根据申报指南,登录申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并组织申报材料。
2.单位推荐:各单位要在保证本单位教学、科研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下,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派人员参加申报,并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上填写推荐意见(不用单位领导签字及加盖公章)。
3.学校汇总:基层单位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汇总。
4.学校报送:申报材料由人事处统一报送。
三、申报指南及平台
1. 2019年申报指南(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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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送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审批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稿
2. 《2019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材料的说明》(附件4)中要求的材料
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4月10日
报送部门: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04房间)
电子稿发送邮箱: rsc@lnnu.edu.cn
联 系 人:朱言军郑婧怡
联系电话: 6588 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