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为了做好2017年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大工研【2017】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制定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成立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部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成立学部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专家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专业考生的笔试、综合面试,各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担任,复试小组由至少5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每组至少配备2名记录员。
一、 复试标准
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确定为招生规模(不包括免试推荐研究生)的120%-140%。推免生、夏令营A档考生不参加本次复试。
盘锦校区和主校区分校区、分专业进行复试排序录取
院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一级) |
招生计划(二级) |
复试线 |
外语 |
政治 |
专业课一 |
专业课二 |
|
化工 |
070305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27(4人) |
353 |
45 |
45 |
75 |
75 |
||
0805Z1 |
★高分子材料 |
|||||||||
081701 |
化学工程 |
164 |
27(18) |
346 |
||||||
0817Z1 |
★膜科学与技术 |
|||||||||
0817Z2 |
★水科学与技术 |
|||||||||
083100 |
生物医学工程 |
|||||||||
081702 |
化学工艺 |
31(10) |
||||||||
0817Z4 |
★功能材料化学与化工 |
|||||||||
081705 |
工业催化 |
24(4) |
||||||||
0817Z5 |
★能源化工 |
|||||||||
081704 |
应用化学 |
82(24) |
||||||||
精细 |
0817Z3 |
★精细化工 |
||||||||
化学 |
070301 |
无机化学 |
63 |
24(6) |
334 |
45 |
45 |
75 |
75 |
|
070302 |
分析化学 |
11 |
||||||||
070303 |
有机化学 |
15(1) |
||||||||
070304 |
物理化学 |
13(1) |
||||||||
化机 |
080704 |
流体机械及工程 |
25(12) |
320 |
45 |
45 |
75 |
75 |
||
080706 |
化工过程机械 |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
制药 |
0777Z1 |
★药物工程 |
5(2) |
320 |
45 |
45 |
75 |
75 |
||
078001 |
药物化学 |
7(1) |
342 |
|||||||
环境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47(29) |
371 |
45 |
45 |
75 |
75 |
||
生命 |
071000 |
生物学 |
19 |
310 |
45 |
45 |
75 |
75 |
||
081703 |
生物化工 |
17(3) |
323 |
|||||||
0831Z2 |
★生物工程与技术 |
1 |
320 |
院系 |
专业代码 |
专业领域 |
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 |
招生人数 |
复试线 |
外语 |
政治 |
专业课一 |
专业课二 |
|
化工 |
085216 |
化学 工程 |
01化学工程 |
156 |
26(2) |
320 |
45 |
45 |
75 |
75 |
|
02化学工艺 |
30 |
||||||||||
03功能材料化工 |
|||||||||||
04催化化工 |
23 |
||||||||||
05应用化学 |
53 |
||||||||||
06高分子材料化工 |
24 |
||||||||||
化机 |
085224 |
安全工程 |
16(1) |
320 |
45 |
45 |
75 |
75 |
|||
制药 |
085235 |
制药工程 |
12 |
320 |
45 |
45 |
75 |
75 |
|||
环境 |
085229 |
环境工程 |
48(4) |
349 |
45 |
45 |
75 |
75 |
|||
生命 |
085238 |
生物工程 |
36 |
320 |
45 |
45 |
75 |
75 |
专业 |
招生人数 |
复试线 |
外语 |
政治 |
专业课一 |
专业课二 |
(非全日制)化学工程 |
15 |
320 |
45 |
45 |
75 |
75 |
(非全日制)安全工程 |
5 |
320 |
45 |
45 |
75 |
75 |
(非全日制)环境工程 |
9 |
320 |
45 |
45 |
75 |
75 |
(非全日制)生物工程 |
1 |
320 |
45 |
45 |
75 |
75 |
|
|
|
|
|
|
|
二、 内容和分数
复试总成绩为330分,其中笔试100分,综合面试200分,外语口语15分,外语听力15分。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所有考生复试时需提供大学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
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课笔试
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按照2017年各学科招生简章所列的复试笔试科目进行(复试科目中若有任选项,所选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否则按照零分处理)。考生需凭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综合面试
满分200分。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思想品德与人文素养等方面。考生需凭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综合面试成绩确定办法:专业复试小组成员根据每个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打分,面试小组成员超过6人的,建议可以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的办法确定综合面试成绩。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人。
3.外语能力考核
总分30分,其中听力15分,口语15分(可在各专业面试中进行),各专业至少配备2名主考教师,按照考生外语表述内容的丰富、流利及准确程度打分,考试时间为5~10分钟。
4. 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 外语听力成绩 + 外语口语成绩
三、 报到及复试需携带材料
报到时间:2017年3月23日8:30~16:00
地点:大连理工大学西校区化工综合楼D406房间
报到时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为二代,身份证的正反面要复印在同一页上(请注明报考专业);
(2)本人准考证;
(3)大学本科期间的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或相应部门公章(请注明报考专业),成绩单作为复试参考,复试后不再退回。
(4)获得境外本科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
(5)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署名前2名),及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出具的11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6)其他相关事宜见研究生院招生网站。
四、 复试流程
1.复试确认
报考大连理工大学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凡初试成绩达到本学部各学科、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见复试名单),请于3月23日~3月27日到学部参加复试(3月23日报到)。
复试通知采用网上集体通知,不再发纸质通知,请各位考生给予配合。凡在复试名单(附件一)中的考生,请于3月20日(周一)16:00前,进入到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
http://202.118.65.123:8080/ksxt/login.aspx,点击相应的按钮,确认自己是否参加复试。
2.夏令营等级为A的考生
(1)、夏令营等级为A的统考生,总分及各科小分均达到学校门类线,直接录取,A档高水平大学营员享受一等奖学金,其他高校营员享受二等奖学金。请于3月20日16:00前发邮件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同意录取”,邮件内容写明:“了解奖学金等级并同意录取”。
环境学院、生命学院夏令营营员发送到:wang_lin@dlut.edu.cn
化工、制药、化机、化学相关专业夏令营营员发送到:ylmeng0624@163.com
(2)、本校夏令营A档考生,直接到化工综合楼D409研办领取《导师双向接收函》;外校夏令营A档考生请直接联系导师,通知导师请到化工综合楼D409研办领取《导师双向接收函》,并于3月20日前交回。环境、生命学院考生直接或通知导师到环生楼302学院办公室领取并提交。
3.专业课笔试:
时间:2017年3月24日上午
各学科专业(笔试)时间、地点另见学部网上通知。
4. 心理素质测试:
时间:2017年3月24日11:10-11:40(环境、生命学院各专业)
2017年3月24日下午5:00-5:30(其他院系、专业)。
心理素质测试分数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各学科专业具体时间、地点另见学部网上通知。
5.外语听力、口语及综合面试:
时间:2017年3月24日~26日
学科专业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另见学部网页上通知
6.复试结束后公布录取名单:
外校考生发调档函(环境、生命各专业的拟录取考生到环境学院,其他到化工综合楼D406领取)。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到研究生院签订定向协议书。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7.体检:
复试后拟被录取的考生均需参加校医院体检,各专业面试结束后领取体检单。环境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领取地点:环生楼302办公室;其他学院领取地点:西部校区化工综合楼D409研办。
体检时间:
统考录取考生
3月26日早8:030-9:45(25日确认录取的考生)
3月27日早8:30-9:45(26日确认录取的考生)
体检具体要求见(体检须知)
体检地点:大连理工大学校医院,西山生活区入口右侧的黄色六层楼的一楼
8. 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上报研究生院,并上报未录取的考生名单以便调剂。
五、录取办法
1. 有以下情况,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只要有其中1项,即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总分低于20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20分(不含外语口语、外语听力)、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外语听力缺考、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考生符合以上任意1项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合格考生录取办法
对于复试成绩合格者,各专业将按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人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分数→单科外语分数→业务课1分数→业务课2分数→单科政治分数高低依次排序录取。
3. 统一划线学科内考生专业调整录取办法
对于统一划线学科复试考生,未获得第一志愿录取者,在其它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优先调整到同一类型的其它专业(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依据调整名额报名,进行复试录取。
4. 跨学科考生专业调剂录取办法
在统一划线学科内调整完毕后,依然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接受学部内相关专业考生调剂报名,调剂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后,进行复试录取。其中学术型考生可优先调整到同一专业方向工程硕士,不再进行二次复试,依照考生志愿和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 奖学金分配办法
依据各专业招生人数(考生按总成绩统一划线的各个专业,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并优先享受奖学金。录取人数不足时,从统一划线的其它专业调整),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分数→单科外语分数→业务课1分数→业务课2分数→单科政治分数高低依次排序。所有被录取考生均收取学费,同时所有全日制考生享受助学金,按照总成绩的高低划分助学金等级。
七、 注意事项
1.报到时所带证件和证明见《大连理工大学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2017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复试通知》要求。
2.复试后,校内有缺额的学科、专业将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3.食宿自理,注意个人人身及财物的安全。
4.定向生(包含少民骨干):被录取之后到研究生招生办签订协议书。
5.其他未尽事宜按《大工研【2017】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执行。
八、 联系电话
大连理工大学西部校区化工综合楼D409 ,联系人:孟老师、刘老师 84986016(化工、制药、化机、化学相关专业)
大连理工大学环生楼302,联系人:王老师,84708083(环境和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