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为做好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辽宁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复试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确保复试与录取的科学性,坚持学术标准,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三)坚持全面考察。在对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学术学位考生突出强调对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的考核,专业学位考生突出强调对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核。
(四)坚持以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主要职责为: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分数线及分专业招生计划,部署和监督检查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办公室主任由研究生处处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主管研究生招生副处长兼任。研究生处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部署和落实各项具体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学院开展复试工作。
(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各专业的复试工作。主要职责为:成立复试命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各专业的命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命题人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查备案;按要求成立各学科或专业(领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查备案;负责培训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及工作人员,复试工作人员在上岗前须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三)各学科或专业(领域)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外语听力、专业笔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等。面试考核小组由面试考官、秘书、考务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原则上须为研究生导师或已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5人。面试考官中设立组长一名,对本组面试工作各环节负责;秘书负责考生成绩统计及面试情况记录;考务人员负责面试录音录像、维护考场纪律等相关事宜。
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报备和回避制度。复试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校研究生复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
(四)研究生处统一安排复试录取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命题、考生外语听力考核、专业笔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心理健康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等工作。
三、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发布的当年招生计划数基础上,综合考量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各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情况、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等,根据辽宁省教育厅下达的当年招生计划数,研究制定分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四、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一)复试分数线
学校参照教育部发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划定进入复试的普通计划考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复试线)。
1. 普通计划一志愿考生: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基础上划定。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线:初试总分500分的专业,政治、外语单科≥40分,专业课单科≥80分,初试总分≥300分;初试总分300分的专业,外语单科≥40分,管理类联考单科≥90分,初试总分≥170分。
(二)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复试人数根据各学科的专业特点和考生实际上线情况确定,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可适当放宽差额比例,差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175%之间,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调剂复试比例原则上不高于1:7。
五、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为2024年3月29日-4月2日。
调剂考生调剂、复试时间拟定为2024年4月8日-4月28日。
六、复试方式
一志愿考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复试地点为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6号大连外国语大学。
调剂考生复试采取线上复试,复试平台选用“腾讯会议”或“钉钉”平台。
七、复试内容
(一)一志愿考生
(二)调剂考生
(三)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指高职高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单科考试时间90分钟,单科满分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纳入复试总分,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心理健康测试
研究生招生考试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考生综合素质参考,不作为录取评判依据。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操作规范自行在线上完成测试。
八、复试录取办法
(一)录取方式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满额为止。由于录取名额所限,复试合格的考生不代表拟录取。复试单科成绩有不及格的,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分别占比50%。
(三)排名方式
1.按照专业或研究方向(设计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2.总成绩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总成绩与复试成绩均并列,则初试的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总成绩、复试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均并列,则采取加试方式,加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
3.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4. 初试加分政策:
(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可申请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可申请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可申请加1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向学校提出加分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予以此类考生初试总分加分并重新折算成绩与排名。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九、破格复试
我校复试分数线在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划定,原则上不组织破格复试。
十、调剂办法
(一)基本要求
招生专业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公开调剂。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一区的国家线,且同时符合调入我校相关专业的调剂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报考我校的一志愿考生,如未被一志愿专业录取,可按调剂要求申请调剂相关专业。申请调剂的一志愿考生需与校外调剂考生一同参与调剂遴选,并参与调剂复试。
5.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只从第一志愿报考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中调剂。
6.调剂专业接收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调剂遴选原则详见《大连外国语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基本要求》。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处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调剂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报名。
调剂程序为: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自动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对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本科期间获奖情况、本科期间学习表现等综合考量,择优发放调剂复试通知。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不作为遴选依据。
3. 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4.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向复试合格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
5.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十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报考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加分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加分。运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二)复试过程管理
为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在复试前组织模拟演练。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采取“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办法,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调剂复试采取“双机位”(考生前后两台摄像设备同步拍摄考生复试场景)。如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三)考风考纪及违纪处理
1. 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考前与考生逐一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考试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考生与复试录像比对,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快速有效地处理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保障研究生招生复试顺利进行,学校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大连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十三、体检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规定级别之上的医院体检证明。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四、复试录取工作政策宣传及考生咨询
复试前,学校将通过研究生处官方网站、“大外研招”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及时向考生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等相关政策,解答考生咨询,做好考生考试服务。
十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根据具体情况需要,可安排巡视监察员对考场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或公示,确保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四)实行复议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考生成绩进行复议。
(五)确保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复试成绩公布后十个工作日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六)咨询与申述方式。
咨询方式:大连外国语大学研招办电话0411-86111234,邮箱dawai86111234@163.com。
举报电话:大连外国语大学纪委0411-86115168。
十六、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