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调剂复试工作进展情况,为了便于考生及时了解复试成绩,我校将陆续公布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现说明如下:
一、关于调剂复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1.调剂考生查询复试成绩,详见附件。调剂考生的拟录取结果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表示已经被我校待录取。
2.所有待录取的考生,均须通过录取公示、数据复查及国家录取审核等,考生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为准。
二、关于定向培养
1.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考生须登录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可点击下载),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如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合格材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无须将“人事档案”等材料调转至辽宁师范大学、不享受学校发放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
2.被录取为定向的考生需4月19日前,将《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均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处章)邮寄到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要求使用顺丰进行邮寄,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郭老师收,电话0411-82153737)。
3.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交《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其他报考时填写“定向”的考生,也务必按上述要求向研招办邮寄《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否则按“非定向”录取。拟录取考生的就业方式如需修改,请在4月19日前联系研招办,逾期不再修改。
三、其他
1.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人:兰老师、郭老师,电子邮箱:lsyjs@163.com 电话:0411-82153737。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