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体制改革,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鼓励和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发布通知如下:
我校直博接收含普通直博计划和师资培养专项计划。
第一部分 普通直博计划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三)已取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四)符合我校直博生报考专业限制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各二级学科(专业代码前4位为1002)、护理学(专业代码为101100)以及口腔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100302)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对应。
2.报考生物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0710)、基础医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0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04)以及药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07)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学士学位为医学、理学或工学。
(五)外国语语种为英语,要求六级通过或满足雅思英语成绩总分达到6.0且各个测试部分不低于5.5或托福成绩达到90分。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并提交申请材料,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8-10月20日。
具体材料包括:
(1)《中国医科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下载填写完整(不需盖章);
(2)所报导师签字的《拟报导师推荐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生证复印件;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政治资格审查表;
(7)个人概况;
(8)国家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9)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10)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该部分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仅供审核报考资格时参考,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1-8项电子版(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请以“本直博-xx学校xx姓名”为邮件名于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时作为“附加材料”上传。 1-10项申请材料用A4纸复印或打印后,按顺序左侧装订成册于复试时提交至科室,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二)研究生院将根据申请材料对报考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初步审核,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合格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
三、选拔考核
(一)考核时间
2021年9月28-10月20日,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发布及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的复试通知为准。
(二)资格审核
考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材料真实性及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核合格方可进行选拔考核。
(三)选拔考核内容与方式
考核主要侧重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考查,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包括外国语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但要求及格,否则将不能参加面试;面试包括学术水平考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2部分,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招生计划
1.我校接收直博生总名额上限为当年博士招生全部计划数的20%,直博生列入导师年度总招生计划及各学院当年博士招生计划,直博生及其他招生方式录取人员所占名额不能超过科室或导师当年博士招生总计划数,导师目录见附件5。
2.直博生列入导师年度总招生计划及各学院当年博士招生计划,直博生及其他招生方式录取人员所占名额不能超过科室或导师当年博士招生总计划数。
五、录取
(一)考核合格后按照面试成绩排序按考生报考导师依序录取。
(二)向通过考核的拟录取直博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直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三)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公示通过的拟录取直博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按照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直博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教育部备案信息为准。
(五)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复试考核未被录取的申请者,仍可参加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及全国统一硕士研究生考试招考选拔。
六、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关于公布我省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4]49号))文件,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七、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体在读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此为2021年标准,2022年考生入学后具体执行标准依照国家当年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及相关办法详见附件6。
第二部分 师资培养专项计划
从2017年起,中国医科大学计划每年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和招收部分学生进入师资培养专项计划。现将我校2022年具体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师资培养专项计划名额与接收专业
1.接收名额
3人。
2.接收方式
直接攻博。
3.专业及接收限额
师资培养专项计划接收专业为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具体专业及接收限额如下:
定向就业单位 |
培养单位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教研室 |
学位类型 |
导师 |
名额 |
第四临床学院 |
第一临床学院 |
100217 |
麻醉学 |
麻醉科 |
学术学位 |
方波 |
1 |
100205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精神医学科 |
学术学位 |
汤艳清 |
1 |
||
100201 |
内科学 |
风湿免疫科 |
学术学位 |
杨娉婷 |
1 |
二、师资培养专项计划相关政策
1. 师资专项研究生就读期间免学费(学费收费标准:学术学位博士10000元/年);
2.由中国医科大学培养;
3.毕业生入职考核合格后优先进入我校师资队伍。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
(一)申请条件:
(1)2022年应届本科(五年制)毕业生,具有推免资格,符合《中国医科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符合《中国医科大学2022年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招生实施办法》规定条件。
(二)申请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相应岗位并按照《关于中国医科大学2022年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的通知》进行材料提交,需提交的材料同普通直博生。
(三)选拔考核
选拔考核参考《关于中国医科大学2022年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的通知》。
(四)接收
考核合格学生列入我校师资培养专项计划者按正常推免程序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接收。
四、其他
1.凡录取为我校师资培养专项计划人员,须与我校签署定向培养协议,协议签署后按协议条款执行。
2.本方案由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24-31939465
联系邮箱:gszb@cmu.edu.cn
附件【附件1-中国医科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2-拟报导师推荐书.doc】
附件【附件3-政治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附件4-个人情况概况.doc】
附件【附件5-中国医科大学2022年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目录.pdf】
附件【附件6-中国医科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招生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