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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2020-03-31

各院、部、处: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职称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启动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具体如下:
一、总体原则
1.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按《关于修订<中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的通知》(医大人发〔2017〕50号)文件和《关于制定<中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补充办法>的通知》(医大人发〔2018〕77号)要求执行。
2.评审程序仍坚持“客观量化和主观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3. 2019年我校要进一步严肃评聘职称工作纪律,专业技术人员应如实提供业绩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评聘程序
201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采取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审核推荐、答辩评议、推荐人选公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采取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审核评聘、学校备案等程序,具体如下:
1.个人申报
(1)申报人向所在学院提出晋升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和辅助材料;
(2)医疗援外/援藏、直聘、破格、引进、校直部门人员由所在学院负责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报送材料至学校人事处;
(3)护理专业人员由所在学院负责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报送材料至护理学院。
2.学院审核推荐
(1)学院由主管人事的院领导牵头,人事、教学、科研、学科、医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职称晋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及评审推荐工作;
(2)学院组成职称评审专家组,成员应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1人;
(3)学院应严格按照《中国医科大学职称评聘工作评分表》分别从教学工作、医疗工作、科研工作、职业道德四个方面,对申报人进行评分。其中“基础工作分”和“业绩奖励分”由学院职称晋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专家评审分”由学院职称评审专家组打分。学院填报《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一览表》,加盖公章报送学校;
(4)学院应对推荐人选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有疑议的人员要认真复审,以确保其资格条件、业绩材料真实准确。
3. 答辩评议
答辩评议内容包括述职报告及答辩。根据客观得分和专家赋分综合结果,确定推荐人选。
4.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将推荐人选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最终名单。
三、申报材料
1.所有业绩材料为任现职后至2019年8月31日之间正式出版或下达(SCI源期刊论文可按online时间计算)。
2.申报高级职称聘任和资格人员需进行网上申报(见附件1),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至9月27日。申报中初级职称不需进行网上申报。
3.申报材料:
(1)组卷材料:按《晋升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附件2)要求将申报材料组卷,要求报纸质版及电子版(PDF格式);
(2)答辩材料:参加学校评聘答辩人员需报送述职报告与答辩论文。(见附件3)
四、评聘工作时间安排
1. 9月中旬正式启动2019年职称晋升评聘工作;
2. 11月完成资格审核、评审推荐、答辩评议等工作;
3. 11月底完成学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议工作;
4. 12月报省人社厅备案。

附件
1:关于职称晋升网上申报的有关说明
2:晋升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3:参加答辩人员需报送述职报告与答辩论文
4:2019职称评聘工作时间安排
人事处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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