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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2021-03-06

一、组织与领导

(一)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家考核小组及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本学院推荐免试的遴选、资格审核、考核与接收录取工作。

二、接收办法

    (一)接收条件

    获得所在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二)接收学科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其他各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我校除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教育、兽医、临床医学)外,其他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均可招收直接攻博生。

(三)申请材料

1.《扬州大学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或《扬州大学接受直接攻博研究生申请表》(点击附件下载)。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表(由教务部门盖章)。

3.其他证明材料(须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如:外语成绩证明、获奖(要求校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行的论文、著作等复印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申请者另需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

(四)接收程序

1.申请者于10月12日至10月25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信息。

2.学校(或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学院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考核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4.申请者按我校规定参加体检。

5.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核及体检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

6.学院确定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免试生优先分配给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或硕士)论文指导教师及学科公认的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免试生不得分配给在培养质量上存在明显问题的指导教师。

7.10月20日前,学院报送《扬州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yjszs@yzu.edu.cn

(五)直接攻博

凡学术兴趣浓厚,科研能力突出的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者可向我校相关学科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应按照上述推荐程序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同时还需提交《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并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考核。根据规定,我校2021年各博士招生一级学科接收直接攻博研究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当年招生人数的20%(以2020年招生计划为基数)。

直接攻博生网上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 “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报时选择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无需填写证书编号。

(六)其他事项

1.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享有优先选择优秀导师(包括博士生导师、知名教授等)权利。经考核和推荐,发展潜力较好的,可优先作为硕博连读生进行优秀人才优先培养。

2.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农村教育硕士生除外),经考核和推荐,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生·年)及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还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次)、朱敬文奖学金、朱敬文助学金、社会奖学金,以及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

3.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予办理毕业分配和出国手续。

三、专项计划

“研究生支教团”及“硕师计划”的接收工作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监督保障

各学院应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保证学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结果负责;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全校推荐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4-87972358(纪委办公室)

监督邮箱:xfjb@yzu.edu.cn或songkuan@yzu.edu.cn

咨询电话:0514-87979213(研究生院)

    五、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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