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2013年自考助学宗教学专业(佛教史学)招生简章
经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我院自2004年起开始举办宗教学(佛教史学)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教学班。学生修完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 试合格,发给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扬州大学签章的毕业文凭,并进行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其学历。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社会,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具备从事宗教事务管理、寺庙管理与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主要开设课程
法学概论★、宗教政策法规★、古代汉语★、宗教学通论★、历史学概论★、中国哲学史★、应用文写作★、中国通史、汉传佛教学、藏传佛教概论、傣传佛教概论、佛经选读、中国(汉传)佛教史籍概论、寺院管理事务、计算机、英语等(注:打★为省统考课程)。
三、报名条件、学习形式及学习年限
具有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历)即可报名,以应届毕业生为主。
学习形式:全日制两年。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可获专科文凭。
四、学费及其他
1、 学员实行奖励学费制、奖励食宿制、奖助学金制及淘汰制。学员学费在每学年初由扬州文峰寺代缴,在每学期期末,根据学员考试成绩及现实表现进行评奖评优,评 定奖励学费人员,未评上的学员需向扬州文峰寺自行补缴学费,不愿补缴的予以退学;优秀学员还可按等级享受食宿费及奖助学金。
2、学员在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学习。
3、学员参加秘书职业资格证、机动车辆驾驶证等技能培训,培训费用由寺庙资助。
4、实行理论、实践、禅修、游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禅修、游学费用由寺庙资助。
5、学员毕业后,由寺庙推荐到企业或宗教事务单位就业。
6、学员从宗教学(佛教史学)专业毕业后,想继续深造的,可继续报名参加我院“传统文化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学习,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可获本科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扬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五、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0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学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扬州市四望亭路180号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原扬州师范学院)44号楼社会发展学院208办公室现场报名。
(2)传真报名
学生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高考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传真到0514-87975206或0514-87975517,进行预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学院发放预录取通知书,在到校报到时验印身份证、学历证书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原件。
3、联系电话
办公室电话:0514-87975517
联系人:曹老师 13813181478 周老师 1385273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