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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 /2013-12-17

苏州大学2014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是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现

有26 个博士后流动站、24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 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

士点、47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21 个专业学位硕士点,苏州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

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

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具有相当规模,基础较为雄厚,办学效益显

著,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2014 年我校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30 名左右(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

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考试方式),确切招生规模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具体

招生的专业名称和导师详见我校201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

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

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在职博士生相应延长一年(学制四年)。

三、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公开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不包括非学历专业学位硕

士研究生);

获得学士学位6 年以上(含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

之日)的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同等学力的考生:(1)在报考学

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北图核心学术期刊(最新版)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

以上学术论文(3000 字以上);(2)获得过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

果奖(前五名)。

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必须为苏州大学全日制学术

型硕士研究生;符合(一)公开招考中的第1、3、4 各项要求;其余要求和程序

按苏大研[2010]40 号文件《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的通知》

执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以申请--考核制招生博士生的基本条件:符合(一)公开招考中第1、

3、4 的各项要求,其余要求和程序按照苏大研[2012]36 号文件《关于印发〈苏州

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生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的通知》执行,具体时

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于2013 年12 月1 日——2013 年12

月15 日登录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提交本人报考信息,网报地址:

http://222.187.120.13:9000/ (于11 月底公布),网上报名结束后不需要寄送

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于资格审查时提交。

公开招考考生务必于2013 年12 月15 日前交报名考试费240 元,否则网报无

效。(有以下两种交费方式:A.从邮局汇款,收款人邮编与地址:215006,江苏苏

州市十梓街1 号;收款人: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款人:考生姓名;汇款

附言:“报名号XXXX”(XXXX 为网上报名号后4 位);或B.工作日期间直接将报

名考试费交到校本部蕴秀楼207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务必于2013 年12 月15 日前交报名考核费80 元,

否则网报无效(工作日期间直接将考核费交到校本部蕴秀楼207 研究生招生办公

室)。

(二)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考生,考生名单和考试须知于2013 年12 月20

日左右在研究生院网上公布,同时学校将信息确认表通过邮局寄给考生本人。

五、资格审查、初试和复试

1、资格审查:公开招考的考生于2014 年3 月14 日持以下材料到研究生院

(苏州市十梓街1 号苏州大学校本部蕴秀楼一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

考生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报考材料,清单如下(请事先按要求准备材料并按序

装订成册):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原件不订入报考材料内)。

(3)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请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不订入报考材

料内);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见附件,

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需订入报考材料内);同等学力考生请提供本科学历证

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不订入报考材料内)。凡在境外获得学位

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不订

入报考材料内)。

(4)本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攻读博士学位

期间的研究设想等)。

(5)科研成果目录1 份(见附件,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获奖等);

近五年来在公开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封面、

目录、正文);科研项目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其它证明考生

科研水平的相关材料。

(6)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加盖考生单位人事档案部门或培养学校公章);硕士

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同等学力考生请提供本科阶段

成绩单】。

(7)专家推荐书2 份(见附件)。

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它将作为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考生务

必重视。

2、初试时间:2014 年3 月15 日—16 日。

3、复试时间:2014 年3 月17 日--18 日;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一门政治理

论课和二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六、录取

根据德、智、体等情况全面衡量,依据考生材料评价成绩、初试成绩、复试

成绩、导师招生指标等择优录取。

各学院(部、所、中心)录取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人文社会科学类及临床

医学类原则上不得超过60%,理工农医类及基础医学类原则上不得超过40%。

七、收费标准

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收取学费,收费标准按当年物价部门核定为准,请考生

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八、其它

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引起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

招生单位无法调档、录取等,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2、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

学资格和学籍。

3、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4、考生录取时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前须签

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采用“双

向选择”落实就业去向。

5、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参考资料、历年试题、不办考研辅导班等。有关信息

发布:初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

究生院网站。

6、以上文件如与教育部2014 年招生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冲突,以教育部相关文

件为准。

7、各学院(部、所、中心)联系方式:

基层招生单位 联系电话 基层招生单位 联系电话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51265880152 东吴商学院 051267162396

王健法学院 051265227483 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 051265884409

体育学院 051267162123 文学院 051265880510

凤凰传媒学院 051265882065 艺术学院 051265880451

社会学院 051265880539 外国语学院 051265243012

数学科学学院 051265112082 金融工程研究中心 051265112418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能源学院 051267870145 信息光学工程研究所 051265112851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051265880090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 051265882846

电子信息学院 05126787124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51265241203

机电工程学院 051267161703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051267164993

医学部 051265884128 医学部儿科临床医学院 051267786317

医学部护理学院 051265221462 软凝聚态物理及交叉研究中心 051269155837

医学部第一临床医学院 051267780538 医学部第二临床医学院 051267783746

8、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一号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006 网 址:http://yjs.suda.edu.cn

电 话: 0512-65227655,65227656 传 真:0512-65112816

附件下载地址:http://yjs.suda.edu.cn/uploads/bsbmcl.zip (于11 月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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