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军伟副校长在会上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完善选考科目要求的意义,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工作组,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准确理解和把握指引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完善选考科目要求的有关工作;二是科学合理确定科目要求,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选考科目要求;三是加强招生与培养的沟通衔接,要以高考综合改革为契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形成人才培养和考试招生的联动;四是要及时做好审核报送工作,要认真调研、论证,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后按时报送,保证我校选考科目设置工作的顺利完成。
会上,王峰书记进一步强调,高考综合改革是“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各学院要加强政策学习,结合办学实际、学科专业建设,广泛征求意见,加强分析研究,科学、合理确定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人传达了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文件和教育厅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就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设置工作作了具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