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学院 教务处
苏科教通[2016]20号
关于安排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现将编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和预订课程教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下学期教学计划的编报与审核
1、12级(五年制本科)按08培养方案,13、14、15级各专业按13培养方案执行,按照“01~17周(教学)+18~19周(考试)”的学期模式在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里完成教学计划编报工作。16级各专业按13培养方案执行,按照“02~03周(入学教育+军训)+04~18周(教学)+19周(考试)”的学期模式在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里完成教学计划编报工作。
2、各专业应严格按照审定的专业培养方案编报教学计划,若确需调整的应在编报、审核教学计划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填报《苏州科技学院培养方案更改申请表》(一式两份),审批同意后才可进行调整。若培养方案中个别课程因受师资、实验设备等客观原因不能如期开出,需要调整开课学期的也应及时提交更改申请,填报《苏州科技学院教学计划更改申请表》(一式两份),教学院长审批签字、盖章后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报送教务处备案。教学计划一经审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再调整的请与教研科联系,由教研科更改。教学任务待各专业教学计划编报、审核完成后由教研科统一下达。相关表格请到教务处网站“教师专栏”表格下载处下载。
3、各学院应完成《教务管理系统》“专业计划管理”中的数据维护工作,要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各年级学期模式分别按专业和年级编报下学期教学计划。系统生成教学计划后打印(一式两份),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报送教务处备案。课程代码由教研科统一维护,各学院应按确定的课程(环节)归属落实教学任务。若课程归属尚待明确或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归属,各学院应及时与教务处联系,由教务处协调解决。
4、在编报下学期教学计划时,实践环节均应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清楚,对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专业要做出恰当安排,并注明具体实施的周次安排情况。
5、对下学期首次开设方向课的专业年级,需按选课管理办法对学生进行专业方向说明与选课指导,原则上一个班级只能开设一个方向,有20人以上选择的方向方可开设。各专业方向确定后将方向开出情况报送至教研科。各专业应提供足够的选修课程保证学生选修,并按选课细则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对学生选课的学分有所规定,同时选课结果及时报送学籍管理科。
二、关于下学期跨学科任选课(公共选修课)的申报工作
1、下学期跨学科任选课(公共选修课)的课程资源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常规全院性跨学科任选课(公共选修课);第二类:网络慕课(MOOC);第三类:由各二级学院认定推荐的专业任选课。
2、2013级及以后各专业学生须完成至少5个学分的跨学科任选课程,其中要求选修艺术类2学分、体育类1学分,其他2学分,选课学分按照实际选修课程学分认定。
3、第一类课程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申报,并根据课程内容、教师教学水平等择优推荐;第二类课程由学校组织引进;第三类课程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任选课的课程特点与跨学科任选课的适切度认定推荐。二级学院负责第一、第三类课程的任课教师资格审定、课程内容审定以及课程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
4、申报第一类课程的教师须认真填写《跨学科任选课(公共选修课)申报及课程内容介绍表》,需要多媒体教室和机房交叉使用的教师,请在表格中注明详细使用周次。由于学校多媒体教室资源有限,对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课程,不一定都能够满足需要,教务处将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给予安排。
5、第三类课程由各二级学院推荐后填写《跨学科任选课(公共选修课)课程目录汇总表》。
6、各校区第一类跨学科任选课(公共选修课)的开课时间:江枫校区和石湖校区固定时段为周二下午九至十节课(15:25-17:05)、周四下午九至十节课(15:25-17:05)以及周三晚上十二至十三节课(18:10-19:50);天平校区以及江枫校区、石湖校区的其它开课时段由学校根据排课情况确定。
7、各单位请于 5月13 日(第 12周)前,将《跨学科任选课(公共选修课)课程目录汇总表》和《跨学科任选课(公共选修课)申报及课程内容介绍表》一式一份报教研科,并提交电子档到jyk@mail.usts.edu.cn。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教师专栏”表格下载处下载。
三、关于教学执行计划中教学任务的落实
1、任务所在学院应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教学任务(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任务打印-下达任务输出,注意勾选“任务班级”),落实教师开课任务,通过系统生成《教师任务安排表》(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院系教师任务安排表打印)并打印(A4纸打印),经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学运行科。
2、有新增专业非院定公共课程教学任务的开课学院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应编制并审定课程教学大纲。并在报送《教师任务安排表》的同时报送教研科备案。无教学大纲的课程不得开课。
四、关于下学期教材的预订
根据《苏州科技学院教材管理工作规定》,各学院应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在经审定的教材选用目录范围内组织教材预订工作,填写《苏州科技学院教材征订汇总表》(一式二份),经学院院长审核批准后,由各学院汇总后一份送交教学运行科,另一份学院留存。
未进行教材选用审定工作的新开设课程须先填写《教材选用审定表》,需要更换教材的课程须填写《教材选用更改表》。各学院要及时将经审核批准后的《教材选用审定表》或《教材选用更改表》提交教学运行科。
五、在填报《教学计划》、《教师任务安排表》以及其它相关表格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安排组织教学任务时,应按照苏科教[2009]90号“关于当前教学任务安排中若干问题的说明”要求:⑴“两课”和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类课程、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如教学内容和要求相同,可按课程平台跨度跨学科或跨专业合班教学,合班规模一般以4-5个班为宜。⑵专业基础和专业课中的必修课,有2个及以上行政班的,应合班上课。⑶专业基础和专业课中的选修课,以选课人数至少达到20人为开课标准。
2、各表格中相应栏目要认真填写,不能随意空缺。学院院长审核栏目均须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不能以打印方式代替。
3、上课起止周数、周学时数、学分数、开课部门、本学期总学时数及相应的合计数均须完整填写、准确录入。
4、各类表格均分校区填写。
5、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必须经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培训,并获得“使用多媒体教室资格证”。任课教师应填写《电化教学申请表》,由教务员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
6、外聘或返聘教师,外出进修人员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教师,如对排课有特殊需求的,必须要详细填写《教学任务安排(排课)特殊需求申请表》。周学时为单数的课程,一般按单、双周模式排课。为缓解某些学科师资紧缺、减少教师在校区间的往返时间,如果有三节课连排的特殊需求,必须详细填写《教学任务安排(排课)特殊需求申请表》。
7、公管学院、电子学院、数理学院、传媒艺术学院等在面向全校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实行跨专业合班时,应参照大学英语、体育的分班情况,以节省教学时段。
8、有外聘或返聘教师的学院,要填报《外请、返聘教师审批登记表》,报教务处备案一份,同时填报《外聘、返聘教师情况一览表》并将电子稿发送至jygao@mail.usts.edu.cn。
9、《电化教学申请表》、《教学任务安排(排课)特殊需求申请表》、《外请、返聘教师审批登记表》、《外聘、返聘教师情况一览表》可从教务处网站“教师专栏”表格下载处获取。
六、时间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附件所列时间表的进度要求,落实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任务。
教 务 处
2016年3月28日
附件: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时间表
日期 | 周数 | 内容及要求 |
3.28-4.15 | 6-8 | 各学院完成下学期“教学计划”的编报 |
4.18-4.22 | 9 | 各学院提交“教学计划报表”,报送教研科,教研科下达教学任务 |
4.18-4.29 | 9-10 | 各学院填报《教师任务安排表》及相关表格,报教学运行科。 |
4.25-5.13 | 10-12 | 各学院组织下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 |
4.25-5.18 | 10-13 | 各学院根据教学任务填报《教材征订汇总表》、《教材选用审定表》或《教材选用更改表》,报教学运行科。 |
5.2-5.6 | 11 | 各学院组织学生选修专业任选课,选课结果报送学籍管理科 |
5.3-6.17 | 11-17 | 编排课表 |
6.6-6.10 | 16 | 各学院组织下学期大学英语(三)选课 |
6.20-7.1 | 18-19 | 下达课表及《授课任务通知书》 |
6.20-7.1 | 18-19 | 各学院组织下学期跨学科任选课(公共选修课)选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