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4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三、项目经费
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每项省财政资助经费3—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不另行申报,在申报的项目中评审立项。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重点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二)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三)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四)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我校限报15项,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项目负责人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18年度)》(附件2),于5月7日前报送至科技产业部,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15项上报。
(二)网上申报。获推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58.213.129.208/index.jsp),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电子版(均为PDF格式)。
(三)材料报送。网上申报成功后,请于5月11日16点前报送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附件和申报书装订在一起)至科技产业部3107。
注: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与纸质申报书保持一致。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部联系, 68097107。
附件:

科技产业部
2018.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