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度校科研基金(人文社科类)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1、校科研基金(人文社科类)项目设有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学生工作专项。
2、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左右,学生工作专项每项资助0.5万元。资助经费根据项目研究计划和年度检查情况分期(年)下拨。
二、申请对象
1、校科研基金面向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的在岗教职工。
2、至2018年1月1日,一般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学生工作专项申请人必须为学校学工系统人员,具体包括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学工组长、校团委和学生工作处工作人员。
3、申请人学术道德高尚,学风严谨,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
4、申请人是该项目研究路线的主要提出者和设计者,了解该领域国内、国外发展情况,对项目的前期研究有较好的积累,且具有完成项目的条件和能力。
5、申请人无在研的我校科研基金项目;2002年以来,承担本校科研基金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青年项目每人只能承担一项。项目负责人作为导师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并取得优良成绩(如在全国“挑战杯”或其它高级别学科竞赛中获奖),可放宽项数限制(需提供证明文件)。
6、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应有一名全日制在校学生(本科生或研究生)。鼓励跨学科、跨部门的研究人员合作申报。
7、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请一项基金项目。
8、申请人无延期的在研纵向项目;近三年无撤题或被通报批评的纵向科研项目。
9、为加强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三、项目要求
1、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二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2、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创新意义,体现学术层面的前沿性和探索性;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至少在C版及以上核心期刊发表(含录用)论文1篇,学生工作专项至少在核心期刊发表(含录用)1篇;或以第一作者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含已签出版协议),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苏州科技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报送所在学院,学生工作专项申请书报送学生工作处。
2、各学院和部门对申报的项目应履行初审手续,经二级学院和部门签署意见后,于1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一份)和电子数据报送人文社科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文社科处69379163。
人文社科处
2018年1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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