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我校协同创新计划,加快推进我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不断提升我校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90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通知》(苏教科〔2015〕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根据《苏州科技学院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苏科2012[106]号),经研究,定于2018年1月开展校级自然科学类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工作。现就绩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估对象
我校2014年立项建设及培育建设的校级自然科学类协同创新中心,包括结构抗震关键科学问题协同创新中心、氧化物薄膜材料与光学信息协同创新中心、土壤污染修复协同创新中心。
二、绩效评估时段
2014年立项至今
三、绩效评估内容
绩效评估的重点是协同创新中心的目标任务完成、协同成果产出及协同活动开展等情况。
四、绩效评估要求
1、各协同创新中心填报《苏州科技大学(自然科学类)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报告》(见附件)。各类项目、成果等原则上在各平台间不予重复统计。
2、《苏州科技大学(自然科学类)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请各协同创新中心于2018年1月5日前提交至校“2011”计划办公室(行政楼3103室),电子版发送至zjj@usts.edu.cn。
3、各协同创新中心准备PPT报告(10分钟)。
五、报告会安排
报告会时间暂定于2018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会前一周通知到各协同创新中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记江 联系电话:68243720
附件:
![](http://notify.usts.edu.cn/news/admin/ewebeditor/sysimage/icon16/doc.gif)
校“2011”计划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