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学科目录,结合我校实际,开展我校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的二级学科(学科方向)规范与增设和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方向增设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工作原则
1.以社会需求为导向 增强我校研究生教育服务社会对高层次人才需求的能力。
2. 有利于优化学科结构,提高学科水平 形成科学合理的学科布局,促进学科之间的相互支撑, 促进优势学科和重点学科的建设。
3. 有利于形成相对稳定、特色鲜明、水平较高的学科方向,促进学科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增强培养能力。
4. 规范设置 使各个授权点的二级学科(学科方向)设置符合学科目录要求。
二、工作内容
1.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二级学科(学科方向)规范与增设
目前我校的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由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学科方向)和研究方向三个层次构成,逐步过渡到一级学科、学科方向和研究方向三个层次。
本次二级学科(学科方向)的规范与增设工作以2013年出版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以下简称:“13版”)和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97版”)为依据进行。
(1)二级学科(学科方向) 的规范
在“97版”目录内未分设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和新增设的一级学科,可根据学科和人才培养的需要,按“13版”中的学科目录,明确设置学科方向,并将现有研究方向适当调整整合归入相应学科方向。
(2) 二级学科(学科方向)的增设
相关学院可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师资队伍状况及人才的社会需求状况,经过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在我校现有的一级学科范围内,申请设置新的二级学科(学科方向)。
“97版”中分设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可按其二级学科申请增设,未分设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或新增的一级学科可按“13版”中对应一级学科的学科方向申请增设。
2.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方向的增设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由专业类别、领域和研究方向三个层次构成。相关学院可在我校已有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领域提出研究方向增设的申请。本次新申报的艺术专业类别中的三个领域的研究方向设置工作一并进行。
三、基本条件
1. 增设二级学科(学科方向)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应有2个以上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应符合所申请二级学科(学科方向)的研究范围。
(2)有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学术队伍。每个研究方向至少有1名在聘在岗的教授和2~3名在聘在岗的副教授(原则上年龄均不超过57周岁),有配备比较齐全、团结协作、学术思想端正、活跃的学术团队。
(3)有较好的科研基础。近5年科研成绩突出,在所申请的学科方向取得了一定数量的科研成果,并承担有一定数量的有应用价值、学术价值的项目,科研经费较为充足。
(4)能开设培养研究生所需的系列课程,有必要的设施条件和图书资料。有科学合理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5)有明确的社会需求和生源来源。
2.增设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方向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申请增设的研究方向应符合所在领域人才培养要求,有明确的社会需求和生源来源。
(2)应具有较高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师资队伍,有与企业、产业或行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联合指导教师队伍。校内至少有1名在聘在岗的教授和2~3名在聘在岗的副教授(原则上年龄均不超过57周岁)。
(3)有符合专业硕士人才培养要求的校内实践教学条件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与企业、行业或产业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4)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社会服务业绩。近5年科研成绩和社会服务业绩突出,在所申请的学科方向取得了一定数量的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业绩,并承担有一定数量的有应用价值和学术价值的项目,经费较为充足。
(5)有符合专业硕士培养要求的科学合理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能开设培养研究生所需的系列课程,有必要的设施条件和图书资料。
四、工作程序
1. 学院申报 根据此次工作内容,各相关学院组织填写相关申请书。
(1)对于“97版”中未分设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和新增的一级学科的相关学院,填写《苏州科技学院硕士学术学位学科方向认定申请表》(附件1)。
(2)申请增设硕士学术学位二级学科(学科方向)的学院,填写《苏州科技学院硕士学术学位二级学科(学科方向)增设申请表》(附件2),同时填写《申请增设的硕士学术学位二级学科(学科方向)汇总表》(附件3)及《一级学科学术队伍简况表》(附件4)。
(3)申请增设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方向的学院,填写《苏州科技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方向增设申请表》(附件5)及《申请增设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方向汇总表》(附件6)。
2. 部门审查 校学科办会同科技处、人事处等对各有关学院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 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按照申报的基本条件要求,对各学院报送的增设二级学科(学科方向)的申报材料和增设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方向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4. 学校审定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增设的二级学科(学科方向)的申报材料和申请增设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方向的申报材料进行审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5.学校公示 对通过评审的结果进行公示。
6. 国家备案 学校于
五、工作要求
1. 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 各有关学院应根据研究生的生源、培养及就业等情况,认真进行研究,组织有关专家做好相关学科及研究方向设置的论证工作,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学院对申报材料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2. 硕士学术学位研究方向的调整与增设需在现有二级学科(学科方向)的基础上进行,并符合该学科的研究范畴,由相关学院提出申请报告。
3. 申报书中填报的相关研究成果应与所增设的学科方向一致,相关研究成果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同一成果或科研项目,不能在本次申报中重复使用。
4. 原则上同一人员不得在不同硕士学术学位二级学科(学科方向)中重复申报。
5. 原则上同一人员不得在硕士专业学位的不同研究方向中重复申报。
六、时间安排
1.6月 6-15日,学院申报和初审。
2. 6月16-17日,校学科办会同科技处、人事处等对各有关院系报送的学科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 6月18-22日,专家评审。
4. 6月23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七、材料报送
1.上述材料需交纸质稿一式三份(盖章),电子稿发到邮箱:xkb@mail.usts.edu.cn。
2.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5日,地点:研究生部2102室,联系人:王开永 69379086。
苏州科技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