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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14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江苏大学 /2014-06-09

 根据江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学院各专业复试线

  本院所有学科均按全国研究生招生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其中力学学科按工科照顾专业执行。

  1、复试形式

  笔试加面试。

  2、内容和要求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复试科目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

  (1)资格审查和体检以合格和不合格计。心里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

  (2)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复试科目笔试占50%,综合能力面试占4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复试科目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均实行百分制,按上述比例计入复试总分。

  (3)复试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题命题人须于复试考试日期前三个工作日交院研究生分管秘书保管。

  (4)综合能力面试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每位考试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采用题库试题考核方式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题库由各复试小组负责制定,于复试考试日期的三个工作日前交院研究生分管秘书保管。

  (5)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复试领导小组指定的两名教师进行考核,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

  (6) 上述考试的试卷或考试内容均属国家机密,相关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

  二、调剂原则和程序

  1、可接收调剂专业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工程力学、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2、调剂原则

  综合考虑考生毕业学校、所学专业、考生总分及单科成绩后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名单。

  3、调剂程序

  考生报名→各学科讨论确定面试名单→参加面试

  三、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1、时间  2014年4月11日-4月12日全天

  2014年4月11日 8:00-12:00 资格审查、体检

  2014年4月11日 13:30-15:30 专业课笔试

  2014年4月11日 16:00-17:30 心理测试

  2014年4月12日 8:00-17:00  外语听说测试、综合能力面试

  2、地点

  (1)力学学科

  外语听说测试:力学与工程科学系会议室(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5室);

  综合能力面试:学院210会议室;

  (2)土木工程学科(含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外语听说测试:学院302教室;

  综合能力面试:土木工程系会议室(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408室)。

  (3)专业课笔试地点报到后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学院210会议室;

  (5)体检:江苏大学校医院。

  四、拟录取原则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总分×50%。

  录取原则:根据各专业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1、资格审查

  主要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核查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单)、思想品德考核表等相关材料,对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者,准予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

  按复试要求进行(见复试形式、内容与要求),复试总分不及格者(即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安排见第三条

  4、复试结果公布

  复试结果将根据综合成绩,经复试小组合议确定后报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确认,再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统一网上公布。

  六、推荐免试生的要求

  合格的推免生直接列入国家计划培养,不需参加此次复试。

  七、本细则未涉及部分

  除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有明确规定,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省等上级部门研究生招生政策相悖之处,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

  八、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杜老师:0511-88797036;18262880601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14 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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