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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基础医学与医学技术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江苏大学 /2014-06-09

 为做好我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据江苏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精神,成立我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考生初试结果,制定本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资格与指标

获得江苏大学2014年临床检验诊断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可以参加学院本此招生,每位限招一名。

二、复试基本原则与方法

1. 初试单科成绩≥60分,总分≥140分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采用考试形式,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答辩形式;

3. 复试与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据招生指标、导师招生数限额及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及联系人

复试时间:523日上午9:00-11:00,专业能力考核

地点:医技楼423

523下午2:30,面试

地点:医技楼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 马艳 0511-85028449 15896388374

 

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江苏大学基础医学与医学技术学院

201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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