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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4年电气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江苏大学 /2014-06-09

 1、招生计划: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3个专业计划招生共10人。

2、资格审查时间:2014521上午8:00-8:30,地点:电气楼307室。

3、专业课考试时间:2014521上午930-11:30,地点:研究生楼Y209教室。

4、综合复试时间:2014521下午1400-18:00,地点:电气楼313室;综合能力复试包括英语和专业知识考核,其中英语20分,专业知识80分,总分100分。

5、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2

学院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为5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2×50%+复试成绩×50%

6、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学院按招生指标、导师招生数限额及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未按要求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江苏大学研究生院有关文件执行。

 

 

江苏大学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201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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