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考核办法
一、申请条件、材料、程序等
参见《江南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考核与录取
(一)材料初审
导师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并给出审核意见(一票否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在参考导师意见的基础上,对考生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二)学院考核
1、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信息确认时资格为准)加试笔试科目2门。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综合考核:英语考核按学校规定,参见《江南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学院考核内容包括两门专业基础课和综合面试,每门课满分为100分,共计300分。由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的专家组组成考核小组,采用提问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基础知识和素质、科研素质(含科研潜力、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等)及外语水平进行全面考核。
综合面试要求:由考生提前制作一个10分钟左右的PPT,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个人简介、硕士研究生阶段的论文工作情况和创新点,论文发表情况,今后研究工作设想等。
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约30分钟。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生书面申请材料、专业课口试和面试表现分别按照百分制打分,最后取平均分为其每门课成绩。
(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1. 报考同一导师的上线考生由导师根据招生名额,参考综合考核成绩自主录取,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批。由导师负责报考自己考生的解释工作。
2.考生如被非报考导师拟录取,则须签“转导师申请书”,由报考导师、拟转导师和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同意。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录取。
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201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