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一)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及学费。
报考类别为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应按东南大学的规定交纳学费,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同等要求。可参加学校优秀生奖学金的评选,住宿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三)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报考地点。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 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 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 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 号联合出版大厦14 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 号龙成大厦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
地址:澳门何兰园68-B 号华昌大厦地下B 座
电话:(00853)285635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五)报名办法: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办法,在报名点办理。
(六)填报志愿。
1.考生只能填报东南大学的一个专业。具体的招生专业详见我办网站公布的“东南大学2015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东南大学2015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生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博士生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个别科目如“建筑设计”可多于3小时,不超过6小时)。
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方式由东南大学确定。
(二)初试地点、时间。
1.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2.时间:2015 年4 月11 日至12 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考试时间超过3 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 月12日9:00-15:00 进行。
(三)复试地点、时间。
地点:由东南大学确定。
时间:2015年5月10日之前。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5年6月1日前由东南大学寄发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2015年9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东南大学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东南大学地址:南京市四牌楼2号,邮编 210096
电话:86-25-83792452,图文传真:86-25-83792583
东南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se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E-mail:yzb@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