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公告》(研发[2013]6号)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发[201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一、总则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13年“光学工程”学科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并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2、学院成立面试专家组,负责复试考生的报到、资格审查、证件核对等工作;负责制定本学科的复试细则,包括复试工作方法、评分标准等,并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对每一位考生进行面试评分。
三、学校已下达的招生指标:
1. 2013年光学工程学科实行1:1.3差额复试,招生规模为8人(含推免生3人),复试名额为10人(含调剂生6人)。
四、复试对象
1、满足国家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
2、推荐免试考生已经复试并进入拟录取名单。
3、参加复试考生以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报学校批准公布的名单为准。
4、考生必须携带复试资格审查表、政审表、准考证、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非应届生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大学英语CET-4、6级考试成绩单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试费80元/人、体检费20元/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于4月13日(周六)上午 9:00—11:00到尚贤楼419报到,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复试。
5、4月13日(周六)下午1:30-2:00,在中苑明德楼(S305)进行英语听力考试,3:00-5:00进行专业课笔试。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黑色水笔参加考试,另需自备无线耳机及5号电池2节。(考场不提供无线耳机,请考生自行准备。)
6、考生于4月14日(周日)8:10前到尚贤楼419(侯考室)抽签决定复试顺序。
7、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1)报考“定向”及“委托培养”类别的考生,必须出示其工作单位同意为本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公函。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复试资格审查表、政审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4、6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非应届毕业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复试资格审查表、政审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4、6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复试内容
1、复试重点: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外语水平(听力、口语)、从事科研的能力或潜力、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2、复试内容及安排: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面试,总分300,专业课笔试大纲已经在我校研究生网站公布。
3、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内容 | 分数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
英语听力 | 30 | 4月13日13:30—14:00 | 明德S305 | |
专业课笔试 | 电子技术 | 150 | 4月13日14:00—17:00 | |
面试 | 英语口语 | 20 | 4月14日8:30—12:00 | 尚贤楼417 |
平时成绩 | 20 | |||
创新及应用能力 | 40 | |||
专业知识结构及综合能力 | 40 |
六、总成绩的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中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和教育部、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
1、同等学力加试有一门课程的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5、复试满分为300分,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累加所得。
6、根据总成绩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定名次,结合本学科招生名额给出明确的复试意见(“建议录取”、“建议追加计划录取”、“建议不录取”),在2013年4月15日将《复试汇总表》上报研究生部。
七、关于调剂生的复试办法
1、目前光学工程学科接收调剂生;
2、调剂要求:
(1)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满足国家复试最低分数线(A类地区)和调剂要求;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成人教育除外);
(4)本科毕业专业与申请调入学科相同或相近;
(5)学术型学科,接收学术型相同门类下的相同或相近学科生源。
(6)我校各学科初试科目中有数学的,调剂生源初试科目必须有数学(含统考数学及自命题数学)。
3、请需调剂到光学工程学科的考生务必于4月10日15:00前将调剂申请表交至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院办(尚贤楼419);
4、复试内容参见光学工程学科复试内容;
5、考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参见本细则第六款;
6、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领导小组将会同学校有关部门根据考生报考成绩、个人综合情况与专家推荐意见,讨论确定参加复试的调剂生名单。
八、监督和复议
1、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会同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213;研究生院电话025-58731201)。
3、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上及时公布、公示本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通知、复试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在复试或拟录取名单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申请复议。
九、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十、本细则的解释权在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