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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有关事项通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4-06-02

 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见附件1

 
二、各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含复试分数线)将于329-3月30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各位考生于329日后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smis.nuaa.edu.cn:81/ksxt/login.aspx查询是否取得复试资格。
 
三、各位考生在确认自己获得复试资格后,于41日前在系统内反馈复试科目信息(以便统计试卷份数),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复试科目信息,学院将为其指定复试科目。
 
四、资格审查中对于报名时系统显示学籍学历异常的考生(详见附件2)如果进入复试名单,请在复试时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如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将不能参加复试:

应届生须提供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详细说明学籍异常的原因;

往届生须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yz.chsi.cn/ 或者http://yz.chsi.com.cn/),点击链接“学信档案”后实名注册用户并申请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试时提交给报考院系;如在线认证不成功,则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请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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