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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2014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细则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4-05-30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2014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细则

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建平

成员: 汪涛 张校刚 梁文萍 王寅岗 姬广斌 张海黔 顾冬冬  张防  汤晓斌      

二、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周克印

成员: 黄彬  梅天庆 

三、学院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及招生指标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招生指标(不包括免推生)

070303

有机化学

372

38

40

57

57

10

070305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372

38

40

57

57

070304

物理化学

340

38

40

57

57

13

0805Z1

核技术与材料工程

333

38

40

57

57

44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333

38

40

57

57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321

38

47

80

90

30

080502

材料学

321

38

47

80

90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290

38

45

57

57

11

082700

核科学与技术

290

38

40

57

57

16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310

38

40

57

57

2

085204

材料工程

285

38

40

57

57

39

085229

环境工程

300

38

40

57

57

1

085216

化学工程

300

38

40

57

57

085226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300

38

40

57

57

4

四、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含英语听力测试)两部分组成,复试总成绩为300分。

(1)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为我校《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笔试时间、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

(2)综合面试满分为150分,其中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英语听力水平测试满分50分,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时间40分钟。

(3)面试办法

①学科组成面试小组并进行编号,每个面试小组设组长一人、组员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5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面试小组成员分组在面试现场抽签决定,对外严格保密,所有面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不能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并统一佩戴由研招办统一提供面试工作证和复试工作证。

②各面试小组要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

③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④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面试情况。

    ⑤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应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在场。

五、调剂复试方案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接收调剂生。要求:(1)材料相近学科报考本院且达到国家线的考生。调剂复试生源必须是本科就读“211工程”高校的考生。

拟调剂复试人数:12。

复试办法: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由本人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申请表》,送交研招办。

调剂复试考生与正常报考材料工程专业的复试考生同时参加复试。

六、复试资格审查

1. 统考生:① 准考证;② 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③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应验证① 英语四级证书原件或成绩单原件;② 本科相应专业8门以上主干课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满足专科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12年9月以前大专毕业)。

3. 单独考试考生(包括强军生):除(1)中材料外,还须① 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② 满足本科毕业四年及以上(即2010年9月前大学本科毕业)。

4. 国防生:在提交(1)中的材料同时,还需提交选培办签字盖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

5. 航奖生:在提交(1)中的材料同时,还需提交航奖单位同意报考研究生证明。

6. 复试考生交纳80元/人的复试费,由学院收取。

七、面试程序

    面试基本流程如下:

  (a)面试考生现场抽签确定自己所在的面试小组。

  (b)面试考生在候考区等待,将手机关闭、上交。

  (c)面试考生在导引员的引领下,到指定小组面试。

  (d)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复试现场。

    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八、拟录取原则

    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另外,面试成绩应达到或超过60分方可录取。

九、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时   间

内  容

地点

4月3日10:00-16:00(周四)

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将军路校区材料楼257

4月 4日(周五)全天

学院组织面试

另行通知

4月5日(周六)上午08:00—8:40

全校统一英语听力水平测试

另行通知

4月5日(周六)上午9:00—12:00

全校统一专业课笔试

另行通知

十、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航将军路校区材料楼257,联系人卢小琳,电话52112904。

十一、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4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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