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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天 学院2014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细则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4-05-30

  航天 学院2014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细则

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陈卫东

副组长:王志瑾

成员: 陈金宝 戴振东 康国华 李爽 全荣辉   盛庆红 闻新

二、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刘建成

副组长:谢茜

成员: 谢姝婕 鞠蓓蓓

三、学院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及招生指标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招生指标

(不含推免生)

070802

空间物理学

303

38

38

57

57

5

0708Z1

空间环境

303

38

38

57

57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290

38

38

57

57

7

081001

通信与信息系统

292

38

38

57

57

4

081105

导航、制导与控制

287

38

38

57

57

15

082501

飞行器设计

307

38

38

57

57

4

082504

人机与环境工程

303

38

38

57

57

3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

292

38

38

57

57

2

085210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287

38

38

57

57

3

085233

航天工程(专业学位)

303

38

38

57

57

10

注:若录取人数未达到招生指标,允许专业(领域)之间招生指标有少量调整

四、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含英语听力测试)两部分组成,复试总成绩为300分。

(1)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为我校《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笔试时间、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

(2)综合面试满分为150分,其中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英语听力水平测试满分50分,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时间40分钟。

(3)面试办法

① 学科组成面试小组并进行编号,每个面试小组设组长一人、组员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5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面试小组成员分组在面试现场抽签决定,对外严格保密,所有面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不能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并统一佩戴面试工作证和复试工作证。

② 各面试小组要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评分表》。

③ 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各组考生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成绩表》由所有面试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④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面试情况。

⑤ 各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应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在场。

(4)关于同等学力考生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五、调剂复试方案

(1)调剂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剂学科的复试分数线;

(2)校外调剂复试生源必须是本科就读“985工程”高校的考生,校内调剂复试生源必须是本科就读“211工程”高校的考生;

(3)原报考专业与接收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4)2014年航天学院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情况表

招生专业及代码

拟调剂复试人数

070802空间物理学

082504人机与环境工程

9

080203机械设计及理论

11

081105导航、制导与控制

8

082501飞行器设计

4

085210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4

085233航天工程(专业学位)

15

合计

51

(5)调剂复试办法

    ① 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由本人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 生招生调剂复试申请表》(申请表模板见附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附2)送交研招办。调剂报名结束后,研招办将初审合格的报名材料转给接收调剂学院。

② 校外申请调入的考生,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出调剂申请。学校研招办将初审合格的报名材料转给接收调剂学院,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学院确定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由本人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申请表》,在复试时交至复试学院。

③ 学院根据调剂复试方案中规定的条件,确定满足调剂条件的复试考生名单。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必须通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④ 调剂复试考生与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同时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所有调剂考生的调剂复试申请表、复试成绩和调剂录取意见报送研招办进行审核,这些材料必须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审合格后,调剂录取结果由学院进行公示。

六、复试资格审查

1. 统考生:① 准考证;② 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③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应验证① 英语四级证书原件或成绩单原件;② 本科相应专业8门以上主干课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满足专科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12年9月以前大专毕业)。

3. 单独考试考生(包括强军生):除(1)中材料外,还须① 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② 满足本科毕业四年及以上(即2010年9月前大学本科毕业)。

4. 国防生:在提交(1)中的材料同时,还需提交选培办签字盖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

5. 航奖生:在提交(1)中的材料同时,还需提交航奖单位同意报考研究生证明。

6. 复试考生交纳80元/人的复试费,由学院收取(请自备零钱)。

七、面试程序

(1)面试考生现场抽签确定自己所在面试小组的面试顺序。

(2)面试考生在候考区等待,将手机关闭、上交。

(3)面试考生在导引员的引领下,到指定小组面试。

(4)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复试现场。

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八、拟录取原则

1.第一志愿考生录取

(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达到或超过60分方可录取 。

(2)各学院将录取指标分配到各学科,按照初试成绩(百分化后)和复试总成绩(百分化后)各占50%的比例给出录取成绩,按相应学科的录取指标,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录取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 调剂考生录取

(1)调剂复试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后排序录取。

(2)调剂复试的考生录取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录取要求相同。

3.导师确定

在新生入学报到一周内,通过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在新生入学前不确定导师。

九、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时   间

内 容

地点

4月4日(周五)

上午8:30-12:00

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明故宫校区3号楼211室

4月5日(周六)

上午08:00—8:40

全校统一英语听力水平测试

明故宫校区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月5日(周六)

上午9:00—12:00

全校统一专业课笔试

明故宫校区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月6日(周日)

8:30—17:30

面试

通信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

明故宫校区3号楼215室

 导航、制导与控制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明故宫校区3号楼205室

飞行器设计

 航天工程(专业学位)

明故宫校区3号楼204室

空间物理学

空间环境

人机与环境工程

明故宫校区3号楼211室

机械设计及理论

明故宫校区10号楼406

备注: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面试候考区在明故宫校区10号楼408室,其他专业面试候考区在明故宫校区3号楼318室,请务必在8:15到达面试候考区,现场抽签确定自己所在面试小组的面试顺序

十、学院地址:南航明故宫校区3号楼

联系人: 谭老师     

联系方式:025-84892805

投诉电话:025-84892803

十一、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航天学院

2014年 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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