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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学院2013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3-12-08

  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我院2013年博士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如鹏
副组长:左敦稳
成  员:王晓雷   曲宁松   陈柏   沈建新
秘  书:陆俊华  
二、复试分数线
    初试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50分,总分190分以上。
三、复试、录取办法
1、复试
    优先复试非定向考生、国防院所以及航空航天等国防院校的考生。
    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内容包括外语听力与口语、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
2、录取
    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每位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根据复试结果可作微调。
    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学科不予调剂,所报考的导师在团队内可以调剂。
四、学院复试专家小组
    学院按学科分类组织专家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五位教授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三人)。
五、复试时间
    2013年1月19日(星期六)上午8:30,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机电学院一楼大厅进行考生资格审查,领取复试情况表,具体复试地点见大厅公告栏,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交纳80元/人的复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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