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 基本原则
2013年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 复试分数线
为保证博士生生源质量,普通招考的考生复试成绩应达到以下分数线:
序号 |
学科 |
总分 |
单科 |
1 |
信号与信息处理 |
170 |
40 |
2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170 |
40 |
- 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周建江、冯绍红
组员:刘少斌、赵永久、张弓、季海群、雷磊、何小祥
- 复试程序及办法
- 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口试等,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评分标准: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复试小组对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排名,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
-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综合复试小组提出的录取意见、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各方向的名额分配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 经研究生院批准后确定录取名单。
咨询电话:84892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