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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3-12-08

  电子信息工程 学院2013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本着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院将严格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组织相关复试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建江、冯绍红          副组长: 刘少斌
二、院系专业复试线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在国家复试线上根据学院、学科招生计划数和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科一
业务课二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296
40
40
60
60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353
40
55
95
60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350
40
40
60
60
085209
集成电路工程
350
40
40
60
60
 
为了选拔优秀拔尖人才,对国家复试线上、本科期间学习优良、有科研潜质及专长的优质考生,经两名专家推荐,可申请破格复试。
三、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包括以下二部分:(1) 专业课笔试  (2) 综合面试
专业课笔试: 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其中外语听力、外语口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资格审查
1、统考生:(1)准考证;(2)复试通知书;(3)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5)CET4或CET6成绩单复印件(如有)。
2、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应验证(1)英语四级证书原件或成绩通知单原件;(2)本科相应专业8门以上主干课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满足专科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11年9月以前大专毕业)。
3、单独考试考生(包括强军生):除1中材料外,还须(1)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2)满足本科毕业四年或四年以上(即2009年9月以前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
4. 国防生:在提交1中的材料同时,还需提交选培办签字盖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
5.航奖生:在提交1中的材料同时,还需提交航奖单位同意报考研究生证明。
6. 复试考生需交纳80元/人的复试费,由学院收取;体检费30元/人,体检时由校医院收取。
五、拟录取原则
1、复试合格;
2、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六、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4月11日(星期四)下午2:30—5:00考生报到、资格审查(地点:12-128);
4月12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考生体检(地点:校医院);
4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17:00专业课笔试;
4月13日(星期六)考生面试(地点:12-128);
4月15日-16日(星期一 -- 星期二)学院政审、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七、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有明确规定,由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12号楼
投诉电话:025-84892452
注:请在4月7日之前,参照我校研究生网站导师信息,选择导师,并将选报导师志愿通过电子邮件传回(邮箱yjsjxzy@126.com),逾期一概视为服从学院安排。
格式:主题  报考志愿(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后四位编号)
正文:学生姓名  考号  第一志愿_______老师  第二志愿______老师  研究方向_______
请不要在邮件中添加附件,凡报考硕搏连读的学生请在博士生导师中选择。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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