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0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自1998年起开始招收和培养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工程硕士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侧重于工程应用。
录取为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专门制订的培养方案设置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或工程设计)答辩,经学校审查合格,可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
二、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某一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门知识及管理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特别重视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适应能力的培养。
三、招生领域
我校2005年可在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仪表工程、材料工程、动力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航空工程、航天工程、车辆工程、工业工程、工业设计工程、项目管理以及物流工程共18个工程领域均自主招生,不受招生名额限制。
四、报考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5年7月31日。
五、考试报名
(一)资格审查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5年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同时贴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照片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考生应根据所报考的工程领域选定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并在《资格审查表》上注明。此表可在南航研究生院网站(www.graduate.nuaa.edu.cn )下载。
2、在异地参加报名考试的考生,请将填写好并获得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的《资格审查表》、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于2005年7月15日之前邮寄到我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地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邮编:210016),我校研究生院审核后将其中一份《资格审查表》存档;二份返回考生(其中一份作为报名资格依据,另一份考生留存)。
3、在南京参加报名考试的考生请于2005年7月28-31日到我校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4、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的考生,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考试安排在“GCT”考试之后进行,要求到我校报名,在南京考试(考试地点由省学位办统一安排)。如异地报名人数较多,单独编班授课的单位,经我校学位办同意并在资格审查表上签章后,考生方可在外省报名、考试,具体报名及考试的时间、地点请考生所在单位与有关省学位办公室联系,零星考生一律到我校参加报名考试。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7月8日至21日为网上报名(在南京报名和考试的考生请登陆江苏省学位办网站:http://202.119.175.109,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在外省报名和考试的考生请登陆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登陆各自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7月28日至31日,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请各考生务必携带《资格审查表》、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网报指定的报名点照相、交费、确认,否则网报无效,因报名采取现场采集考生图像信息的方式,考生须本人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能由他人代报。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专业基础课以及专业综合考试。
“GCT”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
“GCT”命题依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GCT”参考教材为《2005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考前辅导教程》,分语文、数学、逻辑、外语共四册,每册29元,全套116元,清华大学出版社,全国各地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二)考试时间
2005年10月22日、23日。
七、录取
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和确定,我校根据考生参加国家组织的“GCT”成绩的总分和各单科成绩以及我校组织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考试的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择优录取。其中录取只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额的10%。录取时本人所在单位须与我校签定工程硕士生培养协议书。
八、培养方式、学位授予及其它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课程针对工程领域并结合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的实际需要设置,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学位论文结合学生所在单位工程技术中的关键问题进行。
2、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4年。
3、入学考试时外语语种为日语、俄语、德语者,其入学后的外语成绩,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4、我校主要接收工程单位委托培养,委培单位需在同一工程领域报名30人以上,建立培养基地,学校与委培单位签订协议,方可到委培单位授课;其中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等五个领域在南京可招收零星考生,授课地点在南航,上课时间主要在周末和晚上;其他领域的零星考生录取后一律于2006年9月到学校脱产一年学习研究生课程,然后回本单位完成学位论文。
5、凡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正式录取的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按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修完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发表规定的学术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查合格,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6、录取为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在职人员,一律不转档案、户口、粮油关系,在学期间仍为原单位的在职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解决。学习期满,不管是否取得学位,均仍回原单位工作。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 邮编:210016
联系人:王伟 电话:025-84896170 传真:025-84896170 E-mail:gsww@nuaa.edu.cn
十、各学院联系方式(南京区号:025)
学 院 工程领域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航空宇航学院 航空工程、航天工程 杨菊红 84892652
84894109
52140039 84891422 Flying@nuaa.edu.cn
能源与动力学院 动力工程、航空工程、车辆工程 叶志锋 13082552230 84892251 yzf@nuaa.edu.cn
自动化学院 控制工程、电气工程、
仪器仪表工程 王俊彦 84890010
13952040008 84892300 junyan@nuaa.edu.cn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 岳惠玲 84892852(o)
84893880(h) yuehuiling@nuaa.edu.cn
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 郭红英 84892762
84893777 84893777 guohoying@163.com
ghying@nuaa.edu.cn
机电学院 机械工程、工业设计工程 欧阳祖行 86686057
84484031 84891501 rpzhu@nuaa.edu.cn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材料工程 姚正军 13951818597 84892951 Yaozj@nuaa.edu.cn
民航学院 交通运输工程 雷玉亮
张 晰 81611049
84891596
84893552 84891289 leiyl@nuaa.edu.cn
理学院 光学工程 陈元枝 13951844035 8492000 zhaozhimin@nuaa.edu.cn
经济与管理学院 工业工程、项目管理、
物流工程 林老师
毕英民 84895831
85121025 84895831 bym@nuaa.edu.cn
十一、专业基础课名称及参考教材
工程领域名称 领域
代码 综 合 测 试
专业基础课(笔试) &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