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一、报 名
(一)报名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报考地点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1.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
地址:澳门何兰园68—B号华昌大厦底下B座
电话:(00853)285635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五)报名手续
1.报名时考生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身份证件副本;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5)大学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
(6)教授推荐函;
(7)体格检查报告。
2.报考点不接受中介代理报名;
3.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名费。
4.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六)报考志愿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2.我校只招收计划外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研究生。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科目:两门专业课及一门外国语(具体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均为笔试。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初试合格者,复试与否及复试内容、方式由招生院校确定。
2.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14年4月12日至13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复试
1.时间:2014年 5月 10日之前。
2.初试合格者,复试地点、内容、方式另行通知。
3.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在复试时须加试有关专业课程两门。
三、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招生单位寄发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2014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费按财务部门相关规定收取。
五、学习年限
一般为三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12号信箱,210023
Tel:0086-25-85811028,Fax:025-85816077
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njutcm.edu.cn
E-mail:art-njucm@126.com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