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
二○一四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招生目录
(请务必先阅读说明)
中国药科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36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高等药学学府。1955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百所高校行列。2000年2月整建制划转教育部直属管理。77年来,中国药科大学秉承“精业济群”的校训精神,存心以仁,任事以诚,兴药为民,荣校报国,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熔铸成独特的治校品格,走出了一条“不唯药,需围药,应为药”的特色兴校之路,发展成为了以药学为特色,理、工、经、管、文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目前在校研究生3388名,其中博士生621名,硕士生2767名。
学校地处南京,现有玄武门、江宁2个校区,占地2200余亩。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19.4万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6.5万平方米,图书馆面积3.4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44万余册。
学校现有药学、中药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设有药学、中药学2个博士后流动站,23个学科专业可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校为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单位,现有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工程硕士(制药工程领域)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药学一级学科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所覆盖的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等6个学科均为国家重点学科;中药学一级学科为江苏省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中西医结合为江苏省一级重点学科。“药物发现理论与技术”获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立项建设。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一级学科获“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立项。药理与毒理学、化学两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标志着我校部分学科建设进入国际先进行列。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全国学科评估中,药学、中药学学科始终名列前茅。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荟萃着众多知名的药学专家、教授。在职教师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8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52人;博士生导师98人,硕士生导师240余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德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人、“****”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培养人选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2人、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48人、江苏省教学名师3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创新团队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多名教师在中国药学会、中国高等医学教育学会、中国药理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免疫学会、药典委员会等学术团体中担任主要职务,在医药学界有着广泛的影响。
学校现有“天然药物活性组分与药效”国家重点实验室,已建成临床前创新药物研发各节点相关的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平台、工程技术中心13个,并建有“药物科学研究院”,整体推进学校新药的研发工作,为各类新药的研发提供全方位服务。
学校扎实推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研究生人才培养成果丰硕。截至2013年6月底,已授予博士学位1375名,硕士学位5805名。2008年以来,研究生创新计划和学术交流活动日益增多,获各类创新研究课题430余项,累计获资助经费近五百万元。研究生在SCI、EI上发表的论文数量及论文影响因子迅猛增长。2008-2012年,我校连续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4篇,是同期全国药学学科成绩最为突出的院校。
2014年,中国药科大学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名额
本目录公布的我校2014年招生人数已含免试推荐生与对外公开招生全部招生计划。根据有关要求,该计划暂按2013年招生计划列出,录取时会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另外,我校能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生,欢迎该类考生报考,具体要求按教育部文件执行。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英语达到国家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须附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证明公章);或进修过本科英语课程,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教务处出具成绩证明原件)
②进修过五门或五门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相近的本科主干业务课课程,且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教务处或成人高校成绩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原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国家统一划线”等措施招收一批立志为西部民族地区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及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四、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报注意事项:
⑴2014年教育部在学历(学籍)审查方面将加强管理,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请考生网报成功后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我校核查报名信息时,将认证报告交研招办核验。
⑵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所有信息,考生提供的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⑶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进行网报,逾期将无法补报。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地点:在南京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的地点在我校研究生院的网页上另行通知;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应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程序: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并办理报名缴费和考生本人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五、考生资格审核
我校将以最后确认的报名数据库为依据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核,对报名数据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复试时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正式审核,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我校的复试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供审核。审核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于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打印准考证
2014年仍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七、初试
初试时间为全国统一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初试科目有三门或四门,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前两门是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均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入学后改学英语。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考试中只要有一门课为缺考,则其所有考试科目都以缺考论处。
八、复试与录取
复试录取办法将根据当年教育部发布的文件要求具体制定,请考生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另行通知,加试方式为笔试。
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生复试时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英语。
考生在复试拟录取后须在发录取通知书之前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制、学费、在学期间待遇
1、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3、2014年起,我校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在正常学制年限内,享受如下待遇:
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覆盖面100%;
⑵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特等12000元/生/学年,一等8000元/生/学年,二等4000元/生/学年,覆盖面约80%;
⑶所有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评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及专项奖励基金;
⑷设有“三助”岗位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基金等。
十、其他
1、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若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个阶段,均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在复试拟录取后须在规定时间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
2、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我校复试时进行。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我校的复试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供审核。
3、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报名、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中请写明本人准确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更正。
4、招生目录中的参考书目含部分复试科目的参考书。未列出参考书的复试科目以全国医药院校统编教材为主。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2014年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7、本目录中标★为我校自主增列的学科专业。
8、我校单位代码:10316,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邮编:211198,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电话:025-86185281,网址:http://yjsc.cpu.edu.cn/
9、各院部电话:药学院(025-86185328)、中药学院(025-86185292)、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025-83271249)、国际医药商学院(025-86185038)、 理学院(025-86185170)、社会科学部(025-86185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