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各学科专业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细化要求,制定本学科专业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应包括该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学术活动、实践能力、中期考核、学术论文、科研实践及学位论文等。
一、培养目标
(一)掌握马列主义的基本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在本门学科、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同时掌握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三)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四)熟练掌握现代信息技术。
(五)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各学科根据本学科特点确定3-7个研究方向。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博连读研究生标准学制为5年,其中硕士阶段2年、博士阶段3年。课程学习时间为1年半,1年后进入学院、学科(教研室)、科室,在导师指导下,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后续的培养工作。
四、培养方式
硕 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并成立研究生指导小组。指导小组应由该生的导师为组长,另有3—5名本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主要做好以下几方 面工作:①制定个性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计划,并督促检查其实施;②对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政治思想、学风、品德等方面的教育;③全面指导和检查硕博连读 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五、课程学习
在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阶段,应进一步拓宽和加深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学科前沿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必要的相关学科知识,重点提高科研和创新能力。
(一)学分要求
硕 博连读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应修学分不少于40学分。其中课程学习学分要求不低于30学分,学位课程不少于24 学分,文献阅读计3学分,学术活动不少于3学分,实践活动不少于4学分。研究生所选修课程,均应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评定。课程按照每18学时1学 分计算。
跨专业录取的研究生,必须补修若干门本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但不计入规定的总学分。
(二)课程分类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课程分为A、B、C、D四类和补修课,A类为公共学位课程、B类为专业基础课程、C类为专业课程、D类为公共选修课程四大模块。其中A公共学位课、B专业基础课、C专业课为学位课,D公共选修课为非学位课程。
1.A类公共学位课:
①自然辩证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代科技革命为必修课。
②外国语:硕博连读研究生必须取得第一外国语学分。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外国语非英语者,必须选修英语作为第二外国语。
2.B类专业基础课:是指以一级学科为基础的公共学位课,侧重于本学科的共同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3.C类专业课:是指以二级学科为基础,深化、细化学科知识,能体现学科最前沿的发展动态的课程。
4.D类公共选修课:是指为构筑复合型高尖人才合理的知识结构,根据硕博连读研究生研究课题选择若干门与本专业学科研究相关的课程。
5.补修课:补修课是为了保证培养质量,跨专业入学的研究生,根据专业培养的要求需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课程。
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构成表
序号 |
课程类别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1 |
A类公共学位课=10学分 |
B009001 |
马克思主义与现代科技革命 |
36 |
2学分 |
1-3 |
S009001 |
自然辩证法 |
18 |
1学分 |
1-3 |
||
S009002 |
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36 |
2学分 |
1-3 |
||
B007001-1 |
英语 |
54 |
3学分 |
1-3 |
||
S003013 |
专业英语 |
36 |
2学分 |
1-3 |
||
2 |
B专业基础课学分≥10学分 |
1-3 |
||||
3 |
C类专业课 ≥4学分 |
1-3 |
||||
4 |
D类公共选修课 ≥6学分 |
1-3 |
||||
5 |
补修课 |
1-3 |
||||
6 |
文献阅读=3学分 |
3篇读书报告 |
2-5 |
|||
7 |
学术活动≥3学分 |
听学术讲座 |
≥15次 |
1学分 |
1-9 |
|
作学术报告 |
≥2次 |
≥2学分 |
||||
8 |
实践能力≥4学分 |
科研实践 |
≥2学分 |
1-9 |
||
教学实践 |
1学分 |
3-9 |
||||
临床实践或生产实践 |
1学分 |
3-9 |
||||
总计 |
≥40 |
六、文献阅读
文献包括图书、连续性出版物、特种文献等。文献阅读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指导教师可根据不同的教学进程,指导研究生阅读不同深度和广度的文献。
硕士阶段: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完成文献阅读报告不少于1篇,每篇读书报告应研读不少于30篇文献(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0篇),篇幅不少于3000字。读书报告最终必须形成1篇综述。
博士阶段: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完成读书报告不少于2篇,每篇读书报告应研读不少于30篇文献(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0篇),篇幅不少于3000字。
每篇读书报告由导师审核并评定成绩,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合格以上计1学分。成绩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录入学分管理系统,综述报告存入研究生个人学习档案。
七、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是指参加学科、学校和学会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和本人的学术报告。
硕士阶段:硕博连读研究生必须参加15次以上(含15次)的学术活动,本人公开作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
博士阶段:本人公开作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
硕 博连读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15次以上(含15次)计1个学分,公开做学术报告每次计1个学分。参加学术活动需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 活动登记本》,由主办活动的单位签署意见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答辩前由研究生秘书根据完成情况录入学分管理系统。具体规定见《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参加学 术活动的管理规定》。
八、实践能力
包括科研实践、教学实践、临床实践或生产实践三部分。
(一)科研实践
在导师和指导小组的指导下,从事学科基础理论、临床、实验研究。要求熟练掌握本学科科研方法,在本学科前沿领域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取得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具备解决本学科发展的重要研究课题的选题、设计、实施和分析总结的能力。
硕士阶段:硕博连读研究生必须按照当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要求撰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1份,由校中期考核小组评定成绩,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合格以上计1学分。成绩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录入学分管理系统,申报书存入研究生个人学习档案。
博士阶段:硕博连读研究生必须以主持人身份申报“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或更高层次的科研课题1项。课题立项,成绩计为优秀,计2学分,未立项的由导师评定成绩,成绩分良好、合格、不合格,合格以上计1学分。成绩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录入学分管理系统,申报书存入研究生个人学习档案。
(二)教学实践
各学科应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硕博连读研究生一定时间的教学实践,教学实践的形式为授课、试讲、实验等。
硕士阶段:硕博连读研究生教学实践不少于6学时。
博士阶段:硕博连读研究生教学实践不少于9学时。
硕 博连读研究生完成教学任务后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学实践登记及考核表》,考核合格,计1学分。考核结束后将表格送交学院研究生秘书,由研究生秘书 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学分,并存入研究生个人学习档案。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学岗位上从事教学工作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可免此项要求,填写免修申请表获 批后即可获得此学分。
(三)临床实践和生产实践
1.临 床实践: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应根据本学科的实际情况安排硕博连读研究生一定的临床实践工作。临床时间不少于6个月。硕博连读研究生完 成临床实践后以所在医院的出科考核表及科教部门的成绩评定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合格,计1学分。考核结束后将表格送交学院研究生秘书,由研究生秘书进入研究 生管理系统录入学分,并存入研究生个人学习档案。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在医疗岗位上从事医疗工作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可免此项要求,填写免修申请表,获批后即 可获得此学分。
2.生 产实践:非医专业的硕博连读在读期间应积极深入生产实际参与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以增进对社会的了解,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更好地为社会服务。生产实 践的场所由导师确定。时间不少于1个月。完成后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生产实践登记及考核表》,由导师、科室主任及其指导小组予以评定成绩,考核合格 以上计1学分。成绩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录入学分管理系统,实践考核表存入研究生个人学习档案。
九、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在第四学期进行,由学校组织考核小组,对硕博连读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治学态度、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学术活动、开题报告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着重考查研究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研方法、实验技能进行创新性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考核不合格,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转入下一级学习或转入硕士阶段继续学习。中期考核具体要求见《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十、学术论文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研究成果应通过学术论文或专利等的形式体现,必须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和第一作者的名义发表与论文工作有关的学术论文。
中医学专业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必须在SCI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者在北京大学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得少于3篇 (含3篇);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专业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SCI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得少于2篇 (含2篇)。
学术论文统计截止日期以授予学位所在月份为准。即上半年申请学位者,发表学术论文的截止日期为当年的6月30日,下半年申请学位者,发表学术论文的截止日期为当年的12月31日。
其他具体要求按《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执行。
十一、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是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主要学习任务,是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加强论文工作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开题、阶段汇报及预答辩等制度,在论文工作中,各学院、学科(教研室)、导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关。
(一)开题报告
研究生确定研究课题后,写出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并于第三学期末进行开题,具体要求见《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开题工作的暂行规定》。
(二)论文工作的阶段汇报检查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研究过程中,要进行阶段总结汇报,并分别于第五、第七和第九学期在学校范围公开汇报课题研究进展。由学院统一组织专家对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论文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学位论文预答辩
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在学位论文盲审前进行预答辩工作,预答辩工作由硕博连读研究生提出申请,由学院、学科组织,预答辩不通过者不得参加论文盲审及答辩,须经不少于3个月修改后,重新申请。具体要求参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
(四)实验记录
硕博连读研究生应认真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实验记录本》。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属于学校科技项目管理的课题,可不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实验记录本》,直接填写学校科研处提供的实验记录本。
(五)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
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格式规范》、《南京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规定》。
本规定自2010年9月1日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