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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14报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南京理工大学 /2014-05-29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学校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学院各专业复试线(已在研究生院网公布)

二、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主要内容: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诚信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同时纳入考核考生学习经历及取得成果。

    本学院复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2.面试:满分为  200  分,面试要求:英语口语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考核。

三、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MPA复试工作另行安排,相关要求参见校MPA中心网站(http://mpa.njust.edu.cn/

 

资格审查:2014年4月2日8:30—12点,人文学院(新楼)223会议室

笔试:学校统一安排

面试:2014年4月3日,人文学院一楼案例讨论室(一、二、三)

考前等候室:人文学院134模拟法庭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学院设立考前等候区,面试考生进入等候区应将手机关闭,保持安静;面试考生根据面试序号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到面试室面试,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现场。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不合格情况(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复试笔试总分低于60分、违反复试(含笔试和面试)纪律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原则:按拟录取专业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

综合成绩=初试规格化成绩×0.6+复试规格化成绩×0.4

其中:初试规格化成绩= (统考总分/500)×100

复试规格化成绩= (复试总分/300)×100

五、调剂要求

我院接收少量考生学术背景、研究基础良好,创新能力较为突出,学校优先接收“985工程”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985工程”高校未被录取的考生,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调剂。

六、破格复试

破格考生必须达到学校破格复试要求,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3月30日前交我院,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审批。

七、参加我院夏令营综合考核的优秀学员,按该项活动政策执行,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

学院复试工作

况志华

84305330

hwzhang@mail.njust.edu.cn

接待考生申诉

黄 磊

84315887

Huanglei_6688@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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