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学院复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对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全面考核,现将我院拟录取名单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拟录取名单公示接受考生复议申请,请有异议的考生在公示期内与我院联系。
2、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若体检、政审不合格,根据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不予录取,并从公示拟录取名单中取消资格。
3、公示结束后,我院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审核确定并上报。
4、联系电话:(025- 84314567 )201441113362021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