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通过复试的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天。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和少民计划定向非在职的考生,我校须向其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考生应于2016年4月30日前在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打印调档函,网址:http://219.219.114.101/gts2016/lqgl/Lqmdcx_ss.aspx)。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我校须和其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合同(定向合同寄给考生本人,寄发定向合同时间另行通知)。
如果拟录取考生需要修改邮寄定向合同和录取通知书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的,请在2016年4月25日前登录考生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修改系统(网址:http://219.219.114.101/gts2016/lqgl/Lqmdcx_ss.aspx)进行修改。
如果录取类别有变更的,请于2016年4月30日前向南京大学研招办提交更改录取类别的申请(须有录取院系签字盖章,MBA、MPA、审计硕士、教育管理、工程管理学院金融硕士、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民计划不得更改录取类别)。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