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与省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现将我校2016年公开 招考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拟录取结果须经教育部录检审批备案后正式生效。公示期10个工作日(4.20-5.4),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 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10-85197929。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与省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现将我校2016年公开 招考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拟录取结果须经教育部录检审批备案后正式生效。公示期10个工作日(4.20-5.4),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 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10-85197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