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名单
根据南京大学2014年博士生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办法,南京大学2014年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已确定(拟录取名单见附件1),公示期10天。请在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体检、调档、政审、签合同等手续。
二、体检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凡被招生单位录取的博士生必须体检合格。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可在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查询,不做乙肝项目检测)。
考虑到考生的实际情况及录取进程,请已被报考院(系)拟录取的考生尽快按以下要求体检:
南京地区考生于2014年5月27日上午8:00-11:00到南京大学校医院(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正大门东侧50米,联系电话:025-83592347转8118)体检,携带本人一寸近照一张及身份证件,当场领取、填写体检表并缴纳体检费25元。体检当日原则上要空腹。
外地考生请打印附件2中的体检表并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于5月27日前将体检医院签字、盖章的体检表寄送到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210093,联系电话:025-83593251)。
已提交过体检表的直博生,不需要再次体检。
其余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三、登录南京大学2014年博士生报名系统
其中,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将人事档案调到南京大学,毕业后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需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提交工作单位与南京大学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书,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合同就业。
所有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除被本校本院系录取的学生外)以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非在职的考生,请登陆“南京大学2014年博士生报名系统”打印自己的调档函及思想鉴定表,其中调档函有红色印章,请选择彩色打印机打印。档案及思想鉴定表的寄送地址及时间详见调档函。
所有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将于5月下旬以挂号信方式寄出定向就业合同,请于6月5日前将单位签字、盖章的一份合同寄送到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210093,联系电话:025-83593251)。
对于及时完成调档、政审或签订培养合同、体检合格的考生,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发放,如需更改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或联系方式,请于5月20日前登陆该系统更改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