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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律硕士(法学起点)培养方案修订版(3)

南京大学 /2013-12-03

9.引用图表,直接在图表下注出来源,不用脚注;
10.引用访谈、演讲或报告、信札等作品,应尽可能注明其形成的时间和地点;
11.电影、电视和广播作品,应在作品名称后括弧注明出品的机构和时间;
12.互联网或数据库作品,应注明网址或数据库作者和时间;
13.学位论文应注明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和论文获得答辩通过的时间;
14.外文作品的引证,从该文种的学术引证惯例。
五、编排与印制
(一)论文前置部分的主要内容和编排次序为:
1.封面(应注明学位授权单位、法律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名称、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及其职称、论文提交及答辩日期、《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国际十进分类法UDC》类号、密级);
2.独立完成与诚信说明;
3.摘要(中文摘要800~1000字,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内容一致);
4.关键词(3~5个,并对应英文);
5.目录;
6.法规、判例、术语、缩略语及插图等列表(如果必要)。
(二)论文正文。
(三)论文的尾部一般包括:
1.参考资料目录(应按不同类别予以分类,如法规、著作、论文、外文等,并按拼音或笔画顺序编排);
2.附录(如有必要,可将对补充理解正文内容有用的,诸如罕见的珍贵文献、重要典型的判例等资料编为附录);
3.致谢(特别是对完成论文提供思想启发、研究材料等不同形式帮助的个人或图书馆);
4.后记(如果必要)。

(四)论文用A4纸印制,除前置部分外,双面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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