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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2014年关于在部分学院实行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

南京农业大学 /2013-12-29

 

 

南京农业大学文件

 

 

校研发〔2013〕449号

 

 

 

南京农业大学2014年关于在部分学院实行

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完善招收博士生的选拔体系, 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不断提高博士培养质量,我校决定从2014年开始,在农学 院、植保学院、资环学院、动科学院、草业学院、经管学院、金融学院、食品学院、生科学院等9个学院的博士生招生工作中试行“申请审核制”。“申请审核制” 包括个人申请、学科审核、学院审查和研究生院审批四个环节。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愿申请,提交能够反映其英语能力、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学科依 据考生申请材料确定差额审核名单,审核小组组织考核决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核准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各试点学院可根据本通知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经校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的实施,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学院“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并成立材料审核小组、综合审核小组和监督小组等专门组织,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的学位要求需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境外所获得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同 等学力: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1)有较好学术成就,已取得本学科或相近学 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有专著;(3)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本科、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且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

(四) 英语水平达到一定要求。需提供最近五年内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包括:TOEFL、GRE、IELTS、CET-4、CET-6、国家英语专业 考试、WSK(PETS 5),或其它可以证明自己英语能力的材料。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CET-4、CET-6成绩不受时间限制。(英语成绩计算 截止日期至2013年12月31日)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 请人应参照当年南京农业大学博士招生目录中公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登录南京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 间:2013年11月20日8:00至2013年12月31日17:00,考试方式选择申请审核),并按招生简章相应规定缴纳报名费。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网报系统审核状态和相关提示。

(二)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需于2014年1月10日前向报考学院提交申请材料(邮寄须用EMS或挂号信方式。申请材料请用A4 纸并按以下顺序排列,以便审核)。申请材料包括:

1. 本人签字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

2.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14年南京农业大学博士报名信息登记卡》;

3. 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4. 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信);

5. 本科(同等学力)、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签章);

6. 下载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报考攻读201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定向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7. 英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WSK等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8. 获奖证书、课题、发明专利、已发表(录用)论文复印件或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9.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核心研究内容等);

10.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附件3)(不少于3000字,由学院做具体要求); 

11.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书(附件4)。 

(三)学科审核和学院审查

1. 初选 

在 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日期后,学院组成资格审核学科专家组(专家组的成员原则上为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 基本素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布。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可在学院主页公布复核阶段考生 名单之日起3天内向报考学院提出调整报考导师意愿。

2. 复核

学 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进行复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审核,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专家组根据考生的本科、硕 士期间学习情况、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专家推荐、拟攻读学科博士学位的研究设想及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等情 况,对考生进行综合审核,给出复核成绩。复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应提前7天在学院主页公布,面试工作应公开进行。综合审核时,考生须准备本人有效身份 证、学生证、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备查。

3.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在结合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确定拟录取人选。拟录取考生和其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各学院可参照以上选拔程序,按照保证招生质量、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制定初选、复核及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具体操作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实行,并在学院主页上公布。

四、研究生院审批

依照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规定,研究生院对学院拟录取考生的各种材料及其选拔程序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批准录取。

有 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即取消其攻读南京农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2)有违法违纪记录;(3)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硕士学 位。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3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五、监督机制 

为 保证博士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也相应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研究生院 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成立由研究生教育专家及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的巡视组,对面试考核进行监督。研究生院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 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六、时间安排 

公布招生简章、专业目录:2013年11-12月

网上报名:2013年11月20日-12月31日

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14年1月10日

申请资格审核:2014年1-3月

专业面试考核:2014年3-4月

提交拟录取名单:2014年4月

研究生院审批:按教育部当年时间安排进行

七、其他 

1.对申请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及“与科研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生计划”的考生选拔,可参照本通知执行,并兼顾专项计划的特殊性。

2. 学校招收非脱产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数量规定为:自然科学领域最高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的5%,人文社科领域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的20%,高校专任 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行政人员均在此比例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除外。同时在复核阶段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脱产学习一年的书面证 明。

3.考生需参加南京农业大学校医院组织的体检(体检表见附件5)(体检时间由各试点学院根据复核时间自行决定)。

4.本通知自2014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 

5.本通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                 1.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南京农业大学报考攻读2014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3. 南京农业大学2014年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4. 南京农业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5. 南京农业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体格检查表

 

                           

                                                                                                                                南 京农业大学         

   2013年11月13日

 

 

 

 

 

 

 

 

  

                   南京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1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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