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下午 外国语
1月10日上午 基础课
1月10日下午 专业基础课
1月11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1.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
全国联考科目为化学(农)、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2.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科目考试大纲由水产学科基础综合联考工作小组编制并命题。
3.教育硕士、翻译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的考试大纲由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制定,命题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
4.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5.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四)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四、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于2010年4月初公布。复试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复试在2010年4月中下旬进行。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一)复试方式、内容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满分为150分。对同等学力(以报名时为准)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满分均为100分。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部分学科(专业)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和方式由各学科(专业)自定。
3.面试(含专业面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面试是为了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了解考生的思维能力、治学态度、专业技能、个人志趣与特点,是否具有创新精神。专业面试成绩和外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4.思想品德考核
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
五、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而定。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我校复试通知。
七、录取
(一)拟录取基本要求
1.复试中专业课笔试成绩不低于70分;
2.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其实践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
3.复试中专业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不低于50分;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没有接到考生考试档案和未确认待录取的调剂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性质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委托培养硕士生。
学术型研究生录取性质按综合成绩的高低确定。破格及单独考试的考生一律作为计划外录取。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除推免生外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研究生回原单位工作,自筹经费研究生通过双向选择就业。
(三)调档政审与签定协议
对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政审意见,拟录类别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所在单位提供人事档案(预计5月中旬)。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应在录取前签订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必须经教育部审批(预计6月份)。经教育部同意,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在6月中旬接到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八、学制与缴费
(一)学制
学术型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5年。个别优秀者,按规定可申请提前毕业,也可按规定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
(二)学费
拟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或定向培养)研究生由国家提供培养经费。拟录取为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须由委托培养单位提供或自筹培养经费(培养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