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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2006-09-13

南京师范大学是江苏省省属重点大学,是国家“ 211 工程”重点建设的百所高校之一。我校目前已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师资力量雄厚,培养条件优越。 2006 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不限。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生对象

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二、报考条件

1 、热爱本职工作,思想素质好,业务较强,身心健康。

2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 、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06 年 7 月 31 日 )。

三、报名

1 、网上报名

①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符合者填写 《 2006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一式三份(可在我校研究生网主页 http:// grad.njnu.edu.cn 下载),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 1 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政法系统考生同时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② 考生须于 7 月 10 日 至 7 月 23 日 登陆 http://zzlk.nuaa.edu.cn 或 http://xwb.jsjyt.edu.cn 网站,选择南师大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同时记住网报编号用于现场确认,没有网上报名的考生不能现场确认。我校不接受异地报名考试,即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江苏省南师大报名点,并到南师大进行现场确认。

2 、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①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后于 7 月 27 日至 7 月 31 日 到南京师范大学来进行现场确认,因确认时需现场采集图像,所有考生须由本人亲自前来。

②考生在现场确认规定时间内持网报编号、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和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件(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身份证,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到南京师范大学进行资格审查、缴费、照相等。

四、考试

1 、 考试时间: 2006 年 10 月 21 日 。

2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政治理论考试与面试同时进行,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 2 门全国联考。

3 、参考书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 2005 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组织编写的《 2006 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6 年 5 月出版)。

4 、报名考试费: 160 元。

五、学制

春季入学,学制三年, 课程学习以集中授课为主。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 20% 。

2 、有关招生录取等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网上公布,请考生们积极关注网上通知。

联系部门:

南师大研招办 210097 联系人: 夏老师 电话: 025 — 83598152

南师大法学院 联系人: 吕老师 电话: 025 — 83598330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6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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