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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成绩及录取相关事宜的通知

南京师范大学 /2013-12-13

 、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查询

南京师范大学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已经发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登陆网址查询本人的复试成绩以及是否进入拟录取名单,查询网址为http://yz.njnu.edu.cn/login/zzzscx/login.jsp

二、录取协议签订说明

录取前,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本人及南京师范大学三方签订协议后,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为了做好协议签订工作,特作以下说明,请考生仔细阅读。

1.经查询已确认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下载附件中的协议书。

2.协议书由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本人及南京师范大学三方签订,一式三份。

3.协议书一式三份(均红章),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本人先行签字盖章后寄发,请在信封上注明XXX协议书字样(如张三协议书)。我校盖章后随录取通知书寄回两份,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为2013年4月份。协议书请通过邮局特快专递寄出,为保证邮件寄送安全请勿通过民营快递公司寄送。请务必于2013年3月1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如因协议书未到影响录取,责任自负。

各专业领域的协议书邮寄地址分别为:

(1)学科教学(思政、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历史、地理)请寄至:

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收,邮政编码:210097,电话:025-83598752。

(2)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请寄至:

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收,邮政编码:210097,电话:025-83598873。

(3)心理健康教育请寄至:

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收,邮政编码:210097,电话:025-83598936。

(4)法律硕士请寄至

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210023,电话:025-83598330。

(5)艺术硕士美术和艺术设计领域请寄至:

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收,邮政编码:210023,电话:025-85891835。

(6)艺术硕士音乐领域请寄至:

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收,邮政编码:210097,电话:025-83598231。

4.在协议书上盖章的考生工作单位须与资格审查表上的考生工作单位一致,否则协议书无效,不发录取通知书。若确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动,请同时附上原工作单位的盖章书面说明。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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