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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顺利通过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

南京师范大学 /2013-12-13

 为加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促进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不断 提高,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并已完成一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进行教学合格评估,我校是首轮参与评估的四所院校之一。3月21日,我校迎来了由来自中国美术学院、清华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大学、广州大学、中央音 乐学院以及江苏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等单位的专家组成的评估组一行,评估组通过听取学校自评汇报以及实地考察、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对我校艺术硕士教学、 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展开了全方位的考察和评估。

自评汇报会上,潘百齐副校长首先代表学校对评估组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感 谢教指委长期以来对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硕士培养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与指导,接着介绍了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与现状、美术学院的历史沿革等。随 后,美术学院院长刘赦教授从学科、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培养成就与特色、支撑条件等方面对我校艺术硕士培养工作及所取得成绩进行了汇报。实地考察阶段,评 估组专家亲赴现场,检查了我校艺术硕士的教学文件资料、管理制度,抽查了部分教学设施,观摩了艺术硕士教学过程,了解了艺术硕士的学习和创作情况。座谈研 讨环节,评估专家分别组织了管理人员、在读及毕业艺术硕士、艺术硕士导师等不同类型的座谈研讨会,听取了各方面意见。

考察结束后,评估组专家对我校艺术硕士的培养条件、培养状态以及培养质量均给予 了高度肯定。专家认为,我校作为第一批艺术硕士授权单位、第一批艺术硕士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第一批艺术硕士教学合格评估单位,通过对艺术硕士教育培养模式 的探索与改革,初步形成了符合艺术专业特点的培养机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各项工作推进扎实有效,培养思路清晰,培养目标明确,培养成果突出; 培养的诸条件合格、培养状态正常、培养质量较高,符合艺术硕士办学的标准和艺术硕士培养的目的。同时,评估组专家也对我校艺术硕士培养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 求,希望我们能够发挥优势,办出特色;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充分发挥我校艺术硕士作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在我国高层次艺术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与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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