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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申请工作的通知

南京医科大学 /2014-06-06

 有关学院/附院

为了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现进行2015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学术型博士生

1、申请招生的导师应是截至201591不满62周岁(195391以后出生)的在岗博士研究生导师(两院院士不受此项条件限制)。

2、申请导师请填写《201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61下午5:00之前将申请表交至各学院,请同时提交电子版(命名格式:201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_××学院_×××.doc)。同时,申请导师请于61之前登录导师信息管理系统(http://202.195.176.49/gmis/login.aspx),更新导师信息(系统管理→教师服务管理→论文及科研信息维护),申请表上所填在研项目、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必须同时在网上登记以便公示。

3、请各学院审核导师申报材料并汇总本学院《201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审核表》(见附件2),于610之前将电子版(命名格式:201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审核表_××学院.xls)和本学院所有博士生导师的申请表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keqiao@njmu.edu.cn

4、研究生院将审核申报材料并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2015年招收博士生导师名单。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到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逾期不报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5、填表注意事项:

1)必须如实填写,经审查填报材料如有不实,将取消下年度申请招生资格,不再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课题必须是目前在研的科研项目(合同期内),本人为第一负责人,每人限填报五项;

3)成果必须是201111之后的,论文只填SCI收录论文,本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每人限填报五篇。

二、招收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

1、申请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的导师应是截至201591不满62周岁(195391以后出生)的在职博士生导师(两院院士不受此项条件限制),医疗职称必须是主任医师。

2申请导师请填写《2015年招收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3)。

3每位导师每年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一般不超过2名且累计在读人数不超过10名,请每位导师根据自己带教在读专业学位博士生人数的情况填报申请招生人数。学校鼓励开展基础与临床结合的转化医学研究和相应的人才培养工作,临床导师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领域推荐有合作基础或希望建立合作关系的非临床基础学科导师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招生计划,联合招收的专业学位博士生数量计入基础学科导师(含临床学科医疗职称非主任医师的博士生导师,下同)名下,每位基础学科导师每年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一般不超过2名,且累计在读人数不超过10名。

4申请导师请于61下午5:00之前将申请表交至各学院,请同时提交电子版(命名格式:××申请表_××学院_×××.doc)。有关学院汇总本学院《2015年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审核表》(见附件4),于610之前将电子版(命名格式:2015年招收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审核表_××学院.xls)和本学院所有博导申请表打包发至邮箱keqiao@njmu.edu.cn

    联系电话:025-86862021,联系人:柯巧。

附件下载:附件1-4.rar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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