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6年“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人数为5人,计划单列。
一、报名条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9号)文件精神,凡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及我校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均可报考。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应选择“退役大学生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2.现场确认阶段,考生于11月12日前(具体时间由报考点确定,请注意查看报考点公告),凭网上报名编号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等原件,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报名信息现确认和照相。
3.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军队相关部门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试录取
1.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2.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4.我校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gsnfu.njfu.edu.cn/)。
5.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为我校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