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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年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南京林业大学 /2014-06-10

 全体2012级研究生:

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下达苏教学﹝2014﹞5号文件,要求各有关高校评选产生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现将我院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省级“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标准:除了应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学院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学习刻苦,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省级“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二、评选要求

 

1、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三好学生”应在研究生在读期间荣获过校级“三好学生”以上称号的学生中产生;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在在研究生读期间获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称号的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其中,主要学生干部具体包括:班长、党支书、团支书(包括副职)和研究生会主要干部

3、“先进班集体”:应在校级先进集体中产生。

三、名额分配

   学院

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

 研究生院

             3

       1

四、材料上交

请各申报人将附件1~3纸质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于4月3日中午12点之前交至老图书馆310,电子版发送至nfuhexu@163.com.

     附件:2014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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