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3
1.根据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2014年研究生需缴纳学费。具体费用另行发文公布。
2.除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外,其他研究生享受以下政策:
(1)我校将设立“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学生。初试总成绩高于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40分及以上,并且排名录取人数前10%以内,一次性奖励10000元;高于30分及以上,并且排名录取人数前30%以内,一次性奖励5000元。
(2)学校构建多渠道的研究生资助和奖学金体系,保障研究生能够安心学习、潜心研究。研究生入学第一年(按10个月计),学校按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发放生活补贴,受益面100%。我校将设立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受益面100%,具体标准按照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可提供各种助研、助教、助管等岗位,并给予相应岗位津贴。